你的4个问题,基本上是同一个问题,想法很直接,给人的感觉就是尽可能把投入公司的营运资金变成存在私人的金库里,但这样误谬的做法是变相掏空公司,可能涉及背信、侵占、诈欺,观念先行厘清:
1.首先不论增资多少金额,请会计师事务所即可办理。
2.没有经过办理增资手续,而从负责人、股东直接投入公司营运,视为往来款,但往来款投入的期限,是否涉及利息支出及合理性。
我想你已经懂了,我也懒得说下去 做生意要诚信,公私分明才能长久。
※ 引述《flabbypig ()》之铭言:
: 新手有些问题,想请教一下创业前辈们。
: (约4个问题)
: 请问如果是一人独资的有限公司,
: 公司增资后(例如说100万放入公司),
: 1. 是不是基本上无法很快拿回来? (例如说一个月后转回自己的户头)
: 也就是资本额视同公司财产,限用来支付跟公司营运所产生的费用?
: (会计提及需有适当的名目)
: 2. 听说有些负责人在将钱放入公司后 (例如一开始投入100万当作资本额)
: 会尽可能将公司的帐户里的钱慢慢用适当(或合法)的名目转回户头,
: 仅留适度的金额 (例如说30万之类),请教这听说来的策略是否为真,
: 以及是否很多刚开始创业的人会如此做?
: 3. 如果会尽量将公司的户头余额维持在相对低点 (例如说放入一千万仅留100万)
: 那么是不是在<年底>这个时间点将他调整至低点? (以合法方式调整)
: 还是说全年都是维持在低点?
: 4. 综合而言,公司增资的钱是不是很难短时间"在不耗损情形下"拿回个人户头?
: (在不多花钱的情况下,也就是撇开例如每个月发高额薪资或年终给负责人自己,
: 结果导致隔年个人综所税提高到下一个级距的情况下)
: 也就是若有这种方法,理应违法?
: (如问题不适当请告知,将尽速删除)
: 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