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lolima (kisawakaB1)》之铭言:
: 各位前辈大家好,小弟目前规划设立一个公司
: 主要是做房地产买卖,就是我们会购入一些低于市场行情的房屋物件,
: 经过我们专业人员的结构加强、重新设计及规划,再以市场行情出售,
: 类似欧美国家一个节目"僵尸屋大改造"的方式经营公司,
: 目前想讨论的部分是以下几点:
: 1.税法因素,因为以个人名义购入物件,整修后销售适用于房地合一税率(2年内45%),
: 所以我想设立公司,正派经营,获取恰当的利润,并依法缴纳营业税(营所税)。
: 2.在成交金额部分,或是买卖金额达到多少以上,再成立公司会比较适合,毕竟成立公司
: 也是有成本的,经营公司也是有成本的,但是以个人名义做交易成本较低,但然而房地合
: 一税率较高。
: 3.其实就跟二手车商一样,只是车商是购入汽车整理销售,而我们是购入房屋整理销售
: 希望做一个有良心的生意人(现在法规越来越完整,有履约保证,后续保固半年之类的)
: 希望版上的前辈可以多给小弟建议,如有任何房地产相关问题也可以问我喔,目前以高雄
: 地区为主力。
个人认为 这样在市场上 多了5%营业税
非常没有竞争力
根据房屋板名人 的说法
应该是成立装修公司
利用装修成本 去抵销房地合一
当然你如果 买卖量大 又是另一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