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间随意闲聊,要战的请绕道
大家都小微型企业,都知道人力的吃紧几乎不可能养一个孕妇
但劳基法又规定不得资遣,先不讲各种暗黑手法
一个孕妇带来的困扰 1:钱 2:人力调配 的机会成本
都不是小微型企业承担得起
劳基法都要规定不能资遣了
为什么不顺便规定国家补助呢
感觉用还没生孩子的女生就跟抽奖一样
在职时没怀孕就算赚到,
既然少子化是国力问题,为什么这种成本国家不负担,
要叫企业抽奖,抽到的人负担?
这样只会造成逆向选择吧~
最少产假金额帮企业负担了,增加企业雇用孕妇的诱因
我看过,很多朋友被电过之后,
请人的时候,直接就刷掉"看起来"会怀孕的高危险群
就像征人启事上征的行政助理写男女不拘
实际上男生履历根本直接扔进垃圾桶
浪费大家时间跟精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