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自荐是邪恶的天使投资-otyoty

楼主: sshheennrk (热锅上的winner)   2016-11-03 20:20:53
在公布对话纪录前
很开心欧先生愿意出来
这样的确会比较省时间一点
既然你愿意出来面对的话
希望你可以回答几个问题
这样才能解决众人的疑虑
[事情大意]
欧先生找我一起创业,开口答应月薪五万,分红六四分
并进驻在他的育成中心里,租金一万二
公司化之前,投入了40万做准备金
拆伙前,反说那是我跟他借的
包含我的薪水、公司其他同事的薪水、育成中心场地租金
公司经营期间,跟他老婆还有他安排的同事几乎每个礼拜与我一起开会
所做任何决策,所花费任何费用,几乎都是经过他的拍版
不料
公司经营八个月不见起色,要求我按6:4比增资
我不同意增资之后,开始寄存证信函要求我一个内搬走
(此时我仍持续跟他沟通,他则避而不谈,安排会计与律师与我直接协调拆伙)
其妻子在脸书上不指名道姓的指称我
欠钱不还,摆烂公司营运
为了稳住公司营运,我先付他40万,把他投资的股份买回来
他同时附上代垫款项返合约,指称之前的人事薪水、租金与准备金
都是关系人借贷与股东往来
事情的大意大概是这样
欧先生您如果真的有心面对
以下这些疑虑,还请您不吝释疑一下
让大家看看到底是您心口不一,还是我观念太差
1.为什么当初找我合作前,开口给我的每月薪水五万,后来会变成关系人借贷?
到底是给我的薪水?还是关系人借贷?股东往来?
2.您投资的乐法公司所有人事(含会计)安排,是否由您决定?
3.您老婆,还有您母公司的会计,是否跟您于合作期间持续介入乐法公司营运?
4.您是否说过,公司所有款项必须经您同意才能出款?
5.在公司营运资金快耗完要谈增资时,您是否要求将您未纳入股份的钱,一起纳入股份?
6.在决定是否要共同增资前,也就是拆伙前,
您是否用汉阳育成中心负责人的名义,寄存证信函要求乐法一个月内搬离育成中心?
7.你投资乐法公司,请我当负责人,究竟是投资,还是育成?
作者: xlib (xLib)   2016-11-03 20:36:00
如果月薪因为创业失败就变成股东往来,那就真的是坑杀创业者了,毕竟经营团队与股东权益原本就要分清楚!
作者: otyoty (宝贝阁)   2016-11-03 20:36:00
双方协议在自由意志下的签名合同两份,就不用继续打烂仗翻盘讨拍,就让法院判定吧!除非是当下已经有任何法律承认翻盘讨拍,就让法院判定吧!除非是当下已经有任何法律承认翻盘讨拍,就让法院判定吧!除非是当下已经有任何法律承认翻盘讨拍,就让法院判定吧!除非是当下已经有任何法律承认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20:38:00
最后的合同无法说明从创业历程到最后的协议过程发生了什么事啊。
作者: otyoty (宝贝阁)   2016-11-03 20:39:00
又翻墙问题,懒回了!这是态度问题,给你两年时间来谈来协商,没有主动来谈不就代表你要执行协议后合约,不然签好玩的,当时诈欺嘛?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20:42:00
给代垫款合约之前的那些过程呢?怎么会是已经签了合约才给ss大两年时间来谈来协商?这怪怪的。月薪的部分解释一下会比较好。
作者: xlib (xLib)   2016-11-03 20:49:00
没有解释就很清楚,应该就是花点“心思”,让人签下这合约,所以特别注明自由意志难道是欲盖弥彰? 这篇文章真的是创业板最有价值的地方,劝大家找钱创业要谨慎,创投不是天使
作者: ariadne (壞人)   2016-11-03 20:50:00
不回答是正确的 法院里不用自证己罪当事人说谎不是伪证证人说谎才是伪证 所以重要的是手上的实体证据能编出什么样的故事来说服法官谁就赢 没证据支持的就当讲梦话 法院不一定会采信 但是有证据支持的说法 法院是会认同的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20:52:00
a大的回答好…
作者: VANNN (风的思赐)   2016-11-03 20:55:00
同意,,A大的说法SS大最大的问题是 上面那些答案都要想办法証明
作者: xlib (xLib)   2016-11-03 20:58:00
最后感谢s大,用个人血泪来告诫板上的每一位创业者,希望最后能有好的结果,其实用60多万来学经验也不算贵。另外要给o大的话就是,得饶人处且饶人,毕竟年营收上亿的大公司老板,为了这点小钱,什么都以法律来对付创业者,令人担心财务
作者: VANNN (风的思赐)   2016-11-03 20:59:00
创业者没有多伟大,,,,有时是看当事人信仰,,,法律?情感?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21:00:00
创业者就是一般人啊…
作者: xlib (xLib)   2016-11-03 21:02:00
呵呵,不过如果一开始就有目的那就另当别论,法律是很好的工具,创业者就当缴学费,谁叫你一开始相信^^
作者: daimond (是daimond不是diamond)   2016-11-03 21:02:00
你对于你讲的事情 你有证据吗
作者: xlib (xLib)   2016-11-03 21:07:00
a大,说得真好,创业板真是宝库^^
作者: daimond (是daimond不是diamond)   2016-11-03 21:08:00
你有证据就应该贴出来啊 怎不贴?@@
作者: xlib (xLib)   2016-11-03 21:10:00
给s大,其实这里贴不贴真的不重要,上法院时拿出来就可以!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21:11:00
你的对话纪录如果在这份合约之前就没什么意义
作者: daimond (是daimond不是diamond)   2016-11-03 21:12:00
你弄错了吧 你今天要炮一个人 而且对方还出面了然后你现在还不贴证据 会让别人怎么想你?
作者: ariadne (壞人)   2016-11-03 21:13:00
讲真的 ot除非脑子进水或被驴子踢到才会正面回答超没必要
作者: VANNN (风的思赐)   2016-11-03 21:13:00
挂负责人 然后说内部人事都是别人决定,其实很难说服人你的章都印在 公司合约上,,所以上面很多说法,,全靠自由心証
作者: ariadne (壞人)   2016-11-03 21:14:00
ot有律师的话一定建议少说 这边嘴赢又没意义 法院赢重要
作者: VANNN (风的思赐)   2016-11-03 21:15:00
那个SS大 大股东和挂负责人所担负的责任是不太一样的你看台积电..大股东是外资,但出事你会找谁,,,
作者: fifi0828 (fifi)   2016-11-03 21:16:00
如果要走法的话 那你也快去找律师吧~~~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21:16:00
再来就是40万在申请公司时没有登记成股东资本额的话算借贷没什么问题 只能说你脑子不好使 ot坏坏这样 你如果真站住脚 不会签合约 也 不会两年后才来近发文要弄臭ot以战逼和那你当初为什么要签和约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21:21:00
...不知道为什么我想到一句台语俚语...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21:21:00
ot投入多少 资本额设定多少 比例多少 60万是谁提出来的数字
作者: VANNN (风的思赐)   2016-11-03 21:23:00
"介入公司经营、辅导我公司" 这部份也只能自由心証,,毕竟你挂负责人,,,我也很好奇...公司清算后 负债多少钱?债权如何分配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21:24:00
对话记录中若包含ot说明公司所有决策都需要他拍板…可能多少还有一点用,对话纪录本身的效力其实要看你怎么保留
作者: VANNN (风的思赐)   2016-11-03 21:25:00
这部份就是自由心証啊..我会说SS就是很客气,一定要我同意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21:25:00
也不见得有对话纪录就比较有胜算就是。
作者: VANNN (风的思赐)   2016-11-03 21:26:00
该育成中心是否有其它 "受害者" 若有,一起可能较有胜算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21:28:00
我没查错的话,当初公司登记资本额是50万?40万是当初的准备金还是额外拿40万入股?嘛,看到这里我觉得你的赢面很小了....就算有对话纪录基本上也无济于事...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21:34:00
我查你的公司资料 股东都没有ot当时他给你的40万 有没有做股东登记 没有的话 为什么不做登记 再来你之前的文章写100万是什么 薪水问题你一个月五万 根据你公司变更纪录 至少9个月在台中 约45万的薪水 60万也包含这些吗你签股权让渡就是花钱跟他买股份啊 再来他是大股东 干涉你的经营权是合法的 你挂负责人不代表是经营人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21:43:00
看来看去为什么是100万?40万预备金+40万正式股份,还有20万是哪里来的?公司筹备期间没有先设立筹备处并后续将那40万准备金也纳入股份?筹备(你说的公司化前)期间月薪5万是额外拨给你还是含在40万准备金里?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21:44:00
所以他搭了100万 看没啥机会回本 用手段跟你要回60万救赔点钱这样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21:45:00
所以那20万是他以乐法名义和设计公司签的还是?我蛮好奇你签代垫合约时在想什么.....第二好奇的是65到底怎么算出来的...(或60)如果准备金40万含筹备期间薪水,就不能重复计,公司化后你的月薪若是乐法支付的也算不进去,那65到底...设计费我还可以理解,薪水部分怎么想都很奇怪啊...好啦,其实设计费我也觉得奇怪,细想还蛮奇怪的。=w= 从哪里的户头转进你的户头啊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21:54:00
nao别再装懂了 看你的样连公司法都没翻过
作者: VANNN (风的思赐)   2016-11-03 21:54:00
本来是否为薪水与公司股东借贷还有上法院的空间.但最后一签你的胜算不高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21:55:00
所以60万是ot股本的40加花费 还象你薪水40加花费对ot来说 可能是股本加花费 你的薪水还是有付给你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21:58:00
同意VANNN大,如果是直接转帐(个人户转个人户)那就.....
作者: VANNN (风的思赐)   2016-11-03 22:00:00
何况他哥留言暗指你时(不确认)..你就该报警留档案了
作者: Arens88 (Arens)   2016-11-03 22:01:00
第一不该买回股份、第二不该签那合约,现在则是满盘皆输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22:02:00
不是很懂 我这样问好了 如果ot没跟你要60万 你自己搭多少钱进去 扣掉你拿ot的薪水 算出来多少
作者: Arens88 (Arens)   2016-11-03 22:03:00
很好奇他声称的那么多案子,就只玩你一人,不太寻常
作者: VANNN (风的思赐)   2016-11-03 22:03:00
同意Arens88 大的说法,,若是该育成中心只有你被玩成这样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22:04:00
你一定有些事没有讲 讲白了你也是想赔钱全赔ot的 自己安然脱身还可以赚薪水这样
作者: VANNN (风的思赐)   2016-11-03 22:04:00
有点说不过去,,所以建议你能不找到第2 3个案例証明 OT大是续意骗新手创业者,不然,我还是认为认知不同较可能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22:06:00
现在看起来ot大也只是在商言商,ss大把育成想得太佛心,以为对方真的是会不断烧钱养大一间公司直到赚钱之前不求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22:06:00
你讲的就矛盾了 ot的60万应该是你买回的股权加代垫款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22:07:00
回报也不计风险(真有也太天使了...),说是认知不同也是
作者: VANNN (风的思赐)   2016-11-03 22:07:00
OT大若是只拿60万(债权),代表也出损失了40万元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22:08:00
不是你声称的薪水 ot应该没有跟你要回薪水 要薪水的话就是跟你要100万 所以你不要故意把薪水跟股本混在一起谈抹黑ot
作者: VANNN (风的思赐)   2016-11-03 22:08:00
NaoGaTsu大 版上就不少版友将天使投资人定义为只出钱,不管事,而且不求回报的 天使 啊(烟)
作者: Dinjang (DD)   2016-11-03 22:09:00
有真正入股的才是投资你 其他的除非另外有文件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22:09:00
只烧一次钱的天使和一直丢钱下去烧的天使是不同等级的啊
作者: Arens88 (Arens)   2016-11-03 22:09:00
至少板上没有其他人出声XD,若是这是他一贯的手法,不太
作者: Dinjang (DD)   2016-11-03 22:10:00
不然他说借带你说不是 但你又签合约承认是借贷
作者: Arens88 (Arens)   2016-11-03 22:10:00
可能没有什么风声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22:11:00
但是你总共只要付60万 股本40万+薪水就80了 你不能故意说ot要拿回薪水 事实上他拿的是股本以及代垫款
作者: VANNN (风的思赐)   2016-11-03 22:11:00
SS大我只能说 OT大的说法没什么不对,要育成中心签(可能可申请补助),他想办法要转型都算是有在协助经营的方式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22:13:00
你用 40跟ot买股份 象很明确的事实
作者: VANNN (风的思赐)   2016-11-03 22:14:00
你无証明因为心生恐惧而签了那个合约,,法官应会认为是合意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22:14:00
然后你讲ot跟你要回薪水 这是不实的指控啊
作者: Dinjang (DD)   2016-11-03 22:15:00
说实话 他要增资你不要增资 除了拆伙还能怎样?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22:16:00
而且你摆明就是想捡现成的生意 只花10万就要主导公司只想找到蠢蛋来出钱
作者: Dinjang (DD)   2016-11-03 22:16:00
公司撑不下去的话 你也不应该买回他的股份的他用自己的钱给你薪水而不是乐法的钱 这样更惨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22:18:00
你自己本身可能经营能力差 要拆伙没什么问题 ot坏坜就是那20万跟你要 他身为大股东应该为公司的20万支出负责而不是跟你要
作者: Dinjang (DD)   2016-11-03 22:18:00
看起来就像借贷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22:19:00
公司撑不下去,以ot的角度,若要增资,要求将未认列股本的那些花费(准备金+设计费+租金(如果没从乐法付)+薪水)都列入增资的股份内也是合理,而且以赚钱分红64分来说,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22:20:00
你自己应该也觉得公司还有机会赚钱 所以才买下股份 然后 2年经营不起来 两手空空 上来搞臭ot这样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22:20:00
等比例增资也还是你赚… 法律面上看起来那些钱也的确是借贷。ot要求等比例增资时,你花40万买回股份… 结果那个ot不
作者: Dinjang (DD)   2016-11-03 22:21:00
说薪水五万也没错 正常这样是从创业公司出钱给你薪水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22:22:00
赚不赔是你自己造成的....
作者: Dinjang (DD)   2016-11-03 22:22:00
而不是另外给你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22:22:00
说真的 先检讨一下自己 你有没有脑跟能力可以HOLD住一个事业 两年都给你了 还没利息 结果你做不起来 只是证明ot当时跟你拆伙是明智的决定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22:24:00
当初你只要两手一摊 顶多赔10万 还倒赚45万的薪水现在弄成这样 我觉得你自身问题比较大 当然问题还是在脑子跟能力ot拿40万是应该的 20万因为你坚持买回股份 所以跟你算代垫款也算合理 毕竟已不是ot自己的公司了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22:27:00
如果从ot的角度来看,40万准备金+设计费20万+薪水5x8个月(还不算公司同事的薪水)...最后只拿回60万,ot应该觉得自己已经不能再更佛心了.....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22:28:00
整个事实应该不是你讲的什么坑杀创业者 就是股东拆伙结果经营失败 回头怪前股东而已 如果今天你的公司赚钱你还会说被坑杀吗 你应该会庆幸ot这傻蛋把股份卖给你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22:30:00
然后什么太太说欠钱不还,当事人说给年轻人一个机会,在这个情境下其实还合理的 = =呃,你内文说你不同意增资啊,怎么又变成你同意了。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22:32:00
我可以理解你的心情 当年我生意失败也是恨房东收这样高的房租 后来就学会怪自己经营能力不够 承认自己能力不足 脑子不好 一无所有 会更释怀努力的往前走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22:34:00
结果这一串到最后没有伤到ot的形象结果还加分了是怎样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22:35:00
你所指控的很多只是你刻意丑化ot的说法 以我目前的理解你只是想报复而已
作者: Dinjang (DD)   2016-11-03 22:36:00
新手创业家 虽然结果不好 但也鼓励一下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22:36:00
人家一开始要增资你不要…你后面同意人家也有权不要啊真的是花钱学个经验,60万(现在被吉的先不算上去)买经验
作者: Dinjang (DD)   2016-11-03 22:37:00
这条路走来不容易 由其双方的认知其实蛮不同的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22:37:00
那你当初干麻要买下ot股份 你大可抽身离开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22:38:00
其实算便宜了。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22:39:00
然后ot也没跟你要回薪水 ot拿的是你买股份的钱 以及他母公司的代垫款 这些他应该也会有金流及发票佐证 所以你不要再说ot跟你要回薪水了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22:41:00
汉阳官网上查不到进驻团队,ss大确定有其他案例?不然那样回推文好像不太好wwwwww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22:42:00
这就是股东的纠纷而已 不是什么坑杀创业者 你才拿10万是要坑个雕 ot自己也赔了40万跟你拆伙 也是他投资错人 再来 公司主导是由董事会 而不象负责人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22:42:00
ss大应该只是觉得当初的说法像是投资而不是借贷,后来一码归一码算有些傻眼,要说是丑化是过头了,但ot说实在被说成这样也是无妄之灾。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22:43:00
ot跟你要回40加20万代垫款而已 还是他另外有跟你再拿回40万的薪水 有的话就太坏了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22:44:00
不对,说一码归一码算也不太对,一码归半码算。薪水五万的部分要看有没有办法证明,二来若是用母公司拨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22:45:00
你把ot跟你讨的钱列出来 薪水讨多少 股本讨多少 代垫讨多少 这样比较清楚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22:45:00
,要看什么名义,你若没有聘雇契约能举证,那就wwwwww就算薪水不算,筹备期的40万准备金还是在那里,最后只还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22:47:00
那他就太坏了 跟我当初想的一样哈哈哈哈哈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22:47:00
60老实说怎么算都...(ry中间说实在有问题的就只有你拿去买股份的那40万亏大了,其他的就没什么好算的了。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22:49:00
当初sir发文时我就质疑他要做稳赚不赔的 结果版上一堆人围剿我啊 创业版水准不意外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22:49:00
你上面说的你还他40不是还啊,那是你跟他买的www你一个主动坦著本来ot会损失的40万wwwwww
作者: VANNN (风的思赐)   2016-11-03 22:50:00
同意NaoGaTsu大 且你会买下1股权表示你认为未来有可能获利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22:51:00
所以连带股份 你预计总共要付给ot100万吗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22:51:00
老实说你以为你还到了薪水,其实没有啊,那40万是你自己
作者: kilmo (仗义每多屠狗辈 负心皆是)   2016-11-03 22:51:00
简单讲...ot也是看准你还想要那间公司,用合约赚你不少钱XD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22:52:00
要买的 = =
作者: VANNN (风的思赐)   2016-11-03 22:52:00
那40万不是薪水,,是股权吧,,,,,XD
作者: kilmo (仗义每多屠狗辈 负心皆是)   2016-11-03 22:52:00
等于你买公司40万股份,之前所有的花费跟他无关,所以变代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22:53:00
另外跟你说 如果ot提到付你五万当薪水 以及王作纪录证明 可以提确认劳雇关系存在要回40万 诉讼费几千坏而已划算
作者: kilmo (仗义每多屠狗辈 负心皆是)   2016-11-03 22:53:00
垫款,包含你们本来谈的五万薪水都变代垫款的一部分,而你也签约同意了....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22:55:00
ot乐法的40万股权不是都花在了日常营运上了吗 = =怎么会说得ot那乐法40万都没动到一样。
作者: kilmo (仗义每多屠狗辈 负心皆是)   2016-11-03 22:56:00
花完了,但ss最后用40万买回股份,外加签一张60万的代垫欠款单,这个代垫款项理面就是包含了付给他的薪水40+其他开销看完全部理解应该是这样....ss签下去是太有自信(太傻?!)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22:58:00
因为你的薪水不从乐法支付,你变成自己无给薪啊 = =那些从母公司转给你的5万怎么样名义也不可能认列成乐法薪水吧?你拿到母公司转给你的5万时不好奇是用什么名义转的?
作者: Dinjang (DD)   2016-11-03 23:02:00
有疑惑当时别签合约 签了就承认是借贷 上法院也是没啥用总之你当时不应该签这合约 也不应买回股份但你都做了 没办法 成年人要为自己决定负责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23:05:00
你当时给ot40万 是买股份 还是还他薪水那就'GG了你自己要买回股份 又同意还ot60万 完全无解 除了怪他坑你 你自己也有问题那你当时为什么要买下他的股份 不直接认赔杀出你也签了 代表你认同 ot的立场就是公司还给你 你还钱给他这样回复原状你自己玩 现在你又要怪ot拿回你的薪水 你这样不厚道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23:12:00
好奇为什么不是从乐法支出的钱却可以写薪转啊....不从乐法出的那5万,他是从母公司拨的,说是代垫没问题啊。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23:14:00
可是你两年前也同意返还薪水 为什么现在又不认账
作者: kilmo (仗义每多屠狗辈 负心皆是)   2016-11-03 23:15:00
ot也是有留一手啦,够坏XD,但最后改口说是代垫款,SS也签.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23:15:00
你如果不同意 当初签最后合约就应该向ot提出异议 而不长签完约再来靠杯薪水变成借贷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23:16:00
嘛…我觉得也不是坏,乐法资本额才50万,从乐法拨,乐法
作者: kilmo (仗义每多屠狗辈 负心皆是)   2016-11-03 23:16:00
真的就只能说OT够坏了,其他该还的钱ss是输定了,只能闹大~
作者: kilmo (仗义每多屠狗辈 负心皆是)   2016-11-03 23:17:00
闹到OT其他投资受到影响才有可能私下和解(这应该是ss的算盘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23:17:00
难吧 = = 说难听点这笔才60万,ot什么人物。在ot的立场来说,烧8个月没起色,你认为还能玩,那你再等比例贴补很合理,没有道理要ot把前期那些投入都白吞下去(因为是你觉得还有转机的,否则实在没理由买回股份)。结果你一个回绝,那就...(ry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23:24:00
感觉你只是不想还钱而已 你两年前做的决定 现在有品gut一点负责到底 你这种态度没人会敢跟你做生意 倒别人帐还理直气状当年签的字都不认帐 控诉别人把薪水变成借贷 然后半恐吓你 你委曲求全才签的合约事实上你当年应该是认定公司会赚钱 所以才同意返还含薪水60万 现在公司GG 你就反悔当初不应该签 而控诉ot坏坏这样本质上很像小屁孩的行为我是指你签完又不认帐的心态不要说自己不懂法律就一副没责任一样 清清楚楚写60万又不是不认识字今天要是你公司赚钱 你会上来po文吗 你po文是觉得要付60万不爽 还是要搞臭ot 你自己心里有数 明眼人也看的出来 不用讲什么冠冕堂皇提醒大家注意 要注意你两年前怎不po你自己的故事也是 买回股权经营 经营失败还不出钱说成是对方恶意坑你的故事而已 五十步笑百步啦是你让他用合法的方式让薪水变借贷 最大的问题是你自己懂吗 最大的问题是你
作者: Gillion (吉联)   2016-11-04 00:02:00
不知有没理解错:公司资本额50万,开支100多万,所以公司负债中.两年前如果解散,就是按股份比例认赔,但你决定吃下来等于是承担所有负债. (负债包括租金,薪资等)两年后的现在公司没赚钱,所以你后悔吃下公司,觉得被坑了?
作者: WayD (喂! 猪<(_ _)>)   2016-11-04 00:08:00
看完文...原po其实想来讨拍的感觉 意在提醒大家手法其实明知道输惹 他只是吞不下那口气而已...@@"只是来这po 没站住脚的言论 只会更惨...
作者: tigerjohn (泰格强)   2016-11-04 00:25:00
跪求检察长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4 00:29:00
问题在于…这个手法看起来没什么问题不是吗…一开始的40万准备金、5万月薪有打任何形式的创投契约吗?后续公司成立后至进驻育成中心至解散的所有费用,不认列在乐法帐目上的那些,有思考过其中的风险与问题吗?有再和ot商谈拟定其他形式的投资契约吗?如果中间的风险管控身为乐法负责人(也是创业者本身)的你并没有做好,那并不是ot的问题啊 = = 风险一直都在那里ot也没逼你跳、中间没有诈欺成份(或不当得利)、股权也是你自己买回去的,最后的代垫款项60万目前看起来也不到ot真正付出的总费用额度… 要说ot有道德问题好像…不是很站得住脚。
作者: lenohert (miu)   2016-11-04 00:37:00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觉得直接告上法院,由法官来决定,这样才是真正的解决之道。
作者: WayD (喂! 猪<(_ _)>)   2016-11-04 00:40:00
原po认为天使说一套做一套...这是稳赚不赔的手法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4 00:41:00
中间要是ss大不买回股权,ot也是赔啊 = = 哪来稳赚不赔而且最后的60万代垫款怎么加都比40万准备金+40万薪水+20万薪水来得少…ot目前看来赔不少啊
作者: WayD (喂! 猪<(_ _)>)   2016-11-04 00:42:00
当时合伙时说的跟最后做的不同 且事后认为算一算公司亏掉的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4 00:44:00
打错,20万设计费。
作者: WayD (喂! 猪<(_ _)>)   2016-11-04 00:44:00
天使没亏到一毛钱.反而是原po到最后变成自行吸收当时的支出所以在当时合伙前的内容跟口头上说法 跟后续合约变成原po吞不下去的原因但原po有说 当时有货屯仓 在那时机点不签不买不行?所以造就后面这故事发展...我只觉得没在当时的纪录证据...原po要出一口气恐怕很难...钱的部分是争议在那40万薪水...原po认为天使也该吸收帮补一下天使100=股40+薪40+其他20 原po买回了股40 天使剩60剩的60是薪40+其他20 原po认为这薪40是天使要吸收的后来合约60一签 就可能让原po认为天使没亏到钱的主因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4 01:07:00
原po一开始只有拿出10万股本,却认为ot要吸收这么多…这不太合理吧...而且那时间点不买回股权就是认赔杀出而已
作者: WayD (喂! 猪<(_ _)>)   2016-11-04 01:12:00
所以原po才认为他拿10万...但到最后却要砸掉100万多股权他是认了...差在那40万薪水投资者最后负担的比例不合...才有后续这系列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4 01:29:00
哪有赔都赔别人的这种好事 = =
作者: rc30 (其心可诛!!!)   2016-11-04 02:28:00
都不是什么好货... 愿打愿挨~ 看谁准备万全赢
作者: victorialee (维密妈妈)   2016-11-04 02:49:00
签借据的那个时间点就是分水岭了,让ot全身而退。
作者: book2381   2016-11-04 07:23:00
真的是很妙的例子…
作者: DrWm (Dr西瓜)   2016-11-04 08:44:00
陷阱吗......
作者: WayD (喂! 猪<(_ _)>)   2016-11-04 08:51:00
说"陷阱"这词...天使可能会很闷...楼上也说了愿打愿挨用第三者角度来看 天使完全合乎法 合乎理原po会上来发文 应该是有些关键证据 证明当时状况但小弟建议现在既走法院流程 你认为有关键可能逆转的证据你还是先自我保留..勿公开 毕竟原po也说了对方有法律专才在你提早公开只是让对方更有时间预防而已
作者: yarico (yarico)   2016-11-04 19:27:00
不管薪水是否变代垫.借贷~这根本不重要了,没必要在这里打转,因原PO已签字,抗拒.但后来妥协?那就是原PO的问题所以这故事说明不要自已为是~以为钓到肥猫,结果是精明的的老虎以
作者: quan81721 (Quan)   2016-11-05 04:21:00
创业还有再领薪水的喔?
作者: blue21438 (阿操)   2016-11-05 21:48:00
他用股东往来借给公司钱本来就是借,你要把公司吃下来就是要负担公司的债务,你当初买的时候其实公司的净值应该没有本来登记资本额50万,你要用本来的价值买回来他当然愿意直接卖给你阿,当初买的时候就应该要讲价了后续再这样讲其实他那边是完全没问题当执行长财务还是要了解,这应该算是超基本的东西了你的症结点就是薪水变成借贷给你,但其实事实上是借给公司,你如果不买股权,他只能把公司剩下的钱拿来还,你这边就会变成有领薪水,但是另外损失10万而已了
作者: daimond (是daimond不是diamond)   2016-11-06 02:18:00
但有一个重点是 这个借贷的动作 负责人是否知悉并同意?如果是在负责人不知道的情况下 那这个借贷是有问题的
作者: allkss7127 (吕小喵T)   2016-11-12 04:16:00
40万准备金+40万股本+20万设计??+40万薪水 ~我看起来OT投入的资金应该是这样才对@@ ??薪资应该用乐x支付才对 ot用母公司支付 算借贷很合理资本50w 还支薪5w 的确很快把公司拖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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