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想推荐一位创投天使给大家

楼主: teise (一代豪杰看看热闹就好是3)   2016-11-03 17:15:50
这跟创投没关西吧
单纯是在坑杀没经验的创业者
合伙有一个很重要的观念
不是只有赚钱一起分
债务也是也要平分
争议可以上民事法院 厘清债物责任 这没什么好怕的吧 上法院是输是赢都还不知道就乖
乖投降 听起来就是刚出社会的年轻人
一般债权人上民事法院提起诉讼 他的求偿金额还要看法官认定能不能构成 不是要求多少
就要赔多少
如果对方恐吓还是怎样的也可做为刑事的证据
走法院程序看是你气长还是我气长 一审也要半年多 原告付了裁判费还要肩负举证责任
被告可以不承认债权跟他耗 如果是合伙更应该要平均分担债务
这很基本吧?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17:29:00
中肯。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17:31:00
不会啊 民事基本上会附带如果胜诉要对方付审判费用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17:32:00
总之,也没有理由是s大全吞下来,上法院看法官怎么判吧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17:33:00
看汇款流向 如果是个人户汇个人户 那就可以主张是借贷薪水要公司流向个人户 主张是劳务所得才比较有力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17:36:00
个人户汇向个人户没有借贷凭证(借条、欠单或至少对话纪录)其实也很难主张是借贷就是了。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17:36:00
主张不当得利就可以反还了..再来 http://imgur.com/a/CDeZX s签这张 没啥空间了他签这个也代表他认同这是借贷 而不是投资就算s提出确认债权不存在之诉 光这张就GG他了反正育成中心坑他 他自己也是自己跳入坑的 没人推他^就算是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17:43:00
这篇文说的是当初嘛,所以我回的也是当初wwww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18:14:00
s讲的也有保留啦 只讲自己有利的 他之前的文是说100万最后签的是60万 代表已经协议 认同后所签的合约而且时间是2年前 他就是还不出来要创业版公审搞臭ot啦不一定是还不出钱来 这句我讲错60万是他双方协议后的价格了 而且上面写支付65 还60这样这种行为跟小屁孩一样 像小鲁最近被国税局罚30万的税也不会上来发文要台湾建国推翻中华民国国税局啊只能检讨自己为什么会让国税局抓到(误)检讨自己当初为什么要省一点钱做帐 为什么要跟客人吵架弄的客人不开心去检举我 所有过错自己承担 这才是大人上来发个文只讲自己有利的 先检讨一下智商不会?测个智商 发现自己智商在2个标准差内 就要检讨自己脑子不好使 还以为自己聪明能有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生意你爽就好了 你可以实际付钱给s上法院判看看个人经验 2年内2审GG 还要加赔利息那个合约已经是双方协议后的金额了 不是你想的那样被坑s只讲自己有利的 有点脑想一下就知道了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18:24:00
双方协议也是要看责任比例,不是两造同意就一定算数。t大大概只是想说上法院至少有机会赌自己不用全吞就是了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18:25:00
照你逻辑民事庭上主张合约根本不一定有效囉我再强调一次 你看s以前发的文 60万是双方协议后的结果并不是ot要他还股份跟薪水的钱 是"协议"后的结果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18:26:00
是这样没错啊,民事契约不是两造协议好都签了就一定有效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18:27:00
也就是说 ot不是完全没赔钱 他也搭了钱进去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18:27:00
两造权利责任不对等或是背离既定法律规范的情况下就看法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18:28:00
是浪费时间啊,大家又不知道实情,乱瞎猜本来就浪费时间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18:28:00
你看一下s前后发的文 谢谢 自己动点脑对照一下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18:29:00
之前的文章就提到100万了 最后合约协议还60万不然你出钱给s打官司 打赢我出10万 打输你出10万给我只要不用赔到60万就算你赢 一直跳针不知道跳什么你就不懂我的了解 一直在跳针民事合约可以主张无效这份合约已经是双方协议后的结果 这就是事实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18:31:00
= = 你还是重新看我的推文好了,中文打在那里都能读成不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18:32:00
不是像s自己讲的被迫签下合约 根本鬼扯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18:32:00
同意思我也是醉了,智商不同层次的人大概读中文都不会是一般见解,谁告诉你上法院s一定不会赔到60万?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18:33:00
你不是觉得有机会 我跟你讲完全没有机会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18:33:00
早就看过了好吗 = = 跳三小针,要吵不会吵输你,为了路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18:34:00
我跟你讲就是s只讲他有利的 讲的好像很可怜被迫签约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18:34:00
好啦,你觉得你对就你对,你爽就好,爽了没?
作者: otyoty (宝贝阁)   2016-11-03 18:35:00
若他打官司能让我们契约无效的话,我自己再捐60万出来给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18:35:00
不知道 但我跟你讲这份合约是"协议后"的结果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18:35:00
在那边google都google得到,google是在育成装了监视器腻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18:36:00
谁在和你争s是不是被迫签?问题点是这个吗?你往上看我说的是什么,跳三小针?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18:36:00
你在说的就是 法院可以照责任分担!!你他妈看哪一本六法全书翻出来给我看啦!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18:37:00
我刚刚说的是“民事契约”,谁他妈是和你说这个案例了?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18:37:00
跟那个不平等合约可以主张无效的daimond的87%像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18:38:00
你民事契约签定时双方权利义务若不对等本来有可能无效或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18:38:00
妈的 权利义务不对等? 你他妈看的是消保法吧哈哈哈哈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18:39:00
民法帝王条款叫做违反善良风俗好吗....哪一条民法有说合约可以主张部份无效你说说看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18:39:00
(摊手) 真是浪费时间,你爽就好。law版或你的顾问律师可以教你,智商层次不同,不奉陪了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18:40:00
有的话哥向你道歉 你找不出来的话就说自己说错了你把消保法当成民法 你到底哪来的自信跟人讲法律?是啊 我的顾问律师是我同学 那你哪来的根据?民法哪条?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18:41:00
我怕你不太懂民法先帮你查了wiki,读了再去law版发问喔goo.gl/jNXLc6然后你觉得对的话就对,棒棒。记得以后别人借你10万签一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18:42:00
你所谓可以主张部份无效的条文到底在哪?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18:43:00
个对方要还3580万的契约,然后反正对方愿意签就好。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18:43:00
不要跳针 你主张合约权利义务不对等 可以部份无效请问这个条文根据在哪没错 只要对方签3580万 的确可以执行 如果有公正更快你对法律不懂 少在这边装懂 还可以部份取消咧笑死我了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18:44:00
(笑) 好吧,那你实务上就这样做,我没话说了。之后如果发现实务上做不来也不用私信来谢我。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18:45:00
那请问你的根据到底在哪? 民法哪边有说合约可以无效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18:45:00
加油 :)
作者: ariadne (壞人)   2016-11-03 18:46:00
只要有金流证明3580万存在 那法院的确会这样判……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18:46:00
到底还有哪条 你根本不懂!!!!在那边装懂!!!!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18:46:00
另外主张合约无效不见得只有违反善良风俗就是了,这扯远了。你觉得我装懂也行,反正你实务上就去做嘛。
作者: ariadne (壞人)   2016-11-03 18:47:00
民法帝王条款是诚信原则吧? 什么时候轮到善良风俗? XD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18:47:00
我真的很想知道 到底哪一条民法可以主张合约无效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18:47:00
a大别这样。我不知道,智商层次不同的人的见解你又不信,去问你同学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18:48:00
反正我装懂,好了,就这样吧 :)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18:48:00
那你告诉我 你要用诚信原则 还是有其它条可以主张无效?你告诉我 我真他妈想知道 我念这么多本王泽鉴还不知道像这种合约可以主张部份无效 或直接无效的到底是用民法哪一条 可以主张合约无效?
作者: ariadne (壞人)   2016-11-03 18:50:00
实务上就是有契约又有金流纪录证明65万 那就无解了 结案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18:50:00
妈的 创业版就一堆人在装懂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18:50:00
那张签了基本上是没什么办法,不过t大要说的就不是这个
作者: VANNN (风的思赐)   2016-11-03 18:51:00
乘他人急迫、轻率或无经验签订显失公平的契约,法院得因利害关系人的声请,撤销其法律行为,或减轻其给付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18:51:00
你不是上面说可以主张按比例分担或无效吗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18:51:00
反正你觉得我鬼扯你就这样觉得啊,你爽就好。
作者: ariadne (壞人)   2016-11-03 18:52:00
那要证明自己是迫于急迫、轻率…如果金流是累积半年以上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18:52:00
我又不是说这个案例 = = 你真的不重读我的推文?真的好烦啊wwwwwww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18:52:00
法律讲错了 说我错了 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硬要拗
作者: VANNN (风的思赐)   2016-11-03 18:53:00
民法帝王条款 不叫做 违反善良风俗好吗,,真的懂?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18:54:00
不懂就说不懂就好了 我也把帝王条款记成违反善良风俗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18:54:00
- - 我说了,你觉得我鬼扯装懂ok嘛 你实务上就去做。
作者: ariadne (壞人)   2016-11-03 18:55:00
而且主张急迫、轻率的是交付方 哪有一直收钱那方在急迫的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18:55:00
无法想像 在网络上而已 又不是当面 你有什么好要面子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18:55:00
你看不看得起我对我又没差,何许人也?你信你对就好,如果这样你比较开心的话,别气了,乖。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18:56:00
明明对法律一点也不熟悉 又爱装懂教人 被戳破又要拗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18:56:00
好啦,我拗,别气了,乖。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18:57:00
请问还有哪些方式可以主张契约无效?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18:57:00
阿你就实务上做你信的,别气了,乖。
作者: ariadne (壞人)   2016-11-03 18:57:00
好啦好啦 都可以主张 但法院里要能证明主张才是重点
作者: VANNN (风的思赐)   2016-11-03 18:58:00
这版被 h2o1125 大看不起的多的是,,,别气了各位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18:58:00
好好好,你看不起我 :) 但那又怎样?好啦,别气,乖。
作者: ariadne (壞人)   2016-11-03 18:58:00
如果一方有证据 另一方只有自己主张的 法院怎么判要想吗?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18:58:00
请问NaoGaTsu还有哪条民法可以主张契约无效?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18:59:00
我他妈真的很想知道 就算不是这个案例 也请你分享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18:59:00
a大,所以说问题不就在于怎么证明你的主张吗wwww
作者: VANNN (风的思赐)   2016-11-03 18:59:00
我觉得若是有长期汇款还钱,,那SS大又提不出聘雇合约(前文看
作者: VANNN (风的思赐)   2016-11-03 19:00:00
来没有),法院认为股东的机会很大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19:00:00
你要用哪条民法证明你的主张是对的 我真的很好奇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19:01:00
ot大不解释的情况下,就看ss大手上所谓关键对话纪录的内
作者: VANNN (风的思赐)   2016-11-03 19:01:00
因回看ss大的文,,他们就是合意签的合约,只是后来(快一年)又
作者: VANNN (风的思赐)   2016-11-03 19:02:00
闹翻了,除非真能举証被大哥胁迫心生恐惧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19:04:00
其实我比较意外育成能弄成这样就是了....
作者: VANNN (风的思赐)   2016-11-03 19:05:00
所以我一直认为是认知问题及弱势方不敢强势要求要合约
作者: ariadne (壞人)   2016-11-03 19:05:00
走法院个人觉得ot乐胜就是了 XDD
作者: VANNN (风的思赐)   2016-11-03 19:06:00
OT大会乐胜+1 其次是 若育成团队有那样多进驻,没出现问题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19:06:00
以ot那篇文章看来,大概也觉得就“实情”来看是乐胜。
作者: VANNN (风的思赐)   2016-11-03 19:07:00
仅SS大出现问题,我觉得SS大认知错误的比例高,,只要OT大找到3-5间同地点团队出面作証,SS大应就会惨败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11-03 19:20:00
是说其他3~5间同地点团队出面的证词以ss大的说法来说也不见得有力就是了,但这样会让育成中心的扶植成功率看起来很高wwwww
作者: VANNN (风的思赐)   2016-11-03 19:24:00
是可拿翘==>但没后台未来的银行往来评价分数会很低
作者: ariadne (壞人)   2016-11-03 19:25:00
有持续还钱的话 提诉确认债权干麻? 浪费司法资源喔 XDD
作者: tsao1211 (Sunday)   2016-11-03 19:49:00
也没看到证据也不知道内情。连坑杀都出来了老实说你就是脑补合约都签成这样了 你以为股东间不能借贷吗 不用浪费钱上院了
作者: Dinjang (DD)   2016-11-03 21:56:00
上法院跟你老板确认合约然后讨钱??对方不想给钱才需要上法院 不然你上班难不成每个月都合约写成这样 上法院只是判输而已也不用酸人没法律常识了合约都签名了还在双方认知误差 唉....有误差还要签名????
作者: Zeldaman (鳄鱼)   2016-11-04 22:15:00
我也刚被人坑杀完 QQ 存好久的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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