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行号发票及歇业

楼主: jetlgf (不理头)   2016-03-23 10:50:23
各位老板好
小弟目前经营足球球衣类 零售网拍及电子商城 (每月营业额6~18万不等)
承租及登记地址是在台北市内的某商务中心
在2月中登记行号营业
不久后收到国税局的公文并核定使用统一发票
打电话去国税局问
承办人表示
因为我的登记地址是在商务中心内,除非我更换地址,
不然无法登记为"免开统一发票"
意旨 需要额外增加成本,记帐费,营业税等
网络上查到的资料
统一发票使用办法第4条里面 提到小规模营业人可申请 免用统一发票
可是国税局以登记在商务中心内拒绝
问题1. 需开发票的问题是否有法条可解?
问题2. 如果这时候向国税局申请歇业, 是否会遭到刁难呢?
感谢版上各位先进, 祝大家生意兴隆
作者: aatzeng (google map 拍到)   2016-03-23 12:11:00
看你营业金额,如果你有超过十万二十万 建议就开发票不要为了税务问题每天提心吊胆 开发票后,你可以要求供应商开发票,你在外家给user就好
楼主: jetlgf (不理头)   2016-03-23 14:12:00
谢谢A大,因为我主要是跟国外进口商品,要发票实在有难度~
作者: cinde (_)   2016-03-23 17:46:00
不理头推一个
作者: itsdj (水不会忘记回家的路)   2016-03-23 19:13:00
那就变更地址啊
作者: aatzeng (google map 拍到)   2016-03-23 21:00:00
走正式进口就有进口报单,就相当于发票的进项,先缴营夜税我是觉得,既然做生意就要心安,不然整天担心国税局心情会受到影响,反而生意就做不好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6-03-24 00:33:00
我之前创业时,公司也设在商务中心里借址,结果一定要开发票而且每二个月要把发票送给国税局看才行,因为国税局说那个地址里有几十家公司,有些是虚设行号乱开发票的纸上公司,所以一律这样处理
作者: Liszt970 (金聿晟记帐士)   2016-03-24 14:17:00
营业税法规定,网拍业每月营业超过八万就需报税,另外你提到地址登记在商务中心,这不是问题根本,因为国税局已来函通知要严格查核网拍业,所以以前没问题的,现在都成为问题!要歇业的话国税局不会刁难,但是在没有欠税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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