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闲聊] 专利权若改为"分享利益之权"会如何?

楼主: airrooco (批批踢三星级潜水伕)   2016-03-08 05:37:29
小的昨晚在专利版 Po 了一个....没钱赚的点子。
话说我赚不到钱的点子还满多的...(泣)
因为跟创业板相关,
想请各位大大提供你们对此的想法
感谢~
※ [本文转录自 Patent 看板 #1MtNBCtP ]
作者: airrooco (批批踢三星级潜水伕) 看板: Patent
标题: [闲聊] 专利权若改为"分享利益之权"会如何?
时间: Mon Mar 7 20:23:37 2016
疴...应该算闲聊吧?
目前专利权为"专有排除他人未经其同意而实施之权"。
如果把它改为"专有分享他人实施所得利益之权",
是否更贴近专利制度鼓励公开创新以促进公众利益的精神 ?
实际实行面来说,
由专利法提供一条途径,
使符合特定条件的实施者能够享有任意实施的权利。
(就是强制授权没错!)
条件:
财务查核: 依特定会计原则制作财务报表并经会计签核。
产线公开: 制程及其修改至少对特定机构公开。
网络上大致查到的资料,
研发费用一般似乎是落在营收的 2~5%。
所以目前的想法是跟实施者收取营收的固定比率。
某商品所有使用到的专利权人、仲裁机构就分食那比率。
也可以内含估算费用、专利保险、佣金之类的。
至于怎么分...
可能就是用流程图下去比对(所以还是可以锁住眉角)。
成熟时应该会是用算法估算...
我猜这样应该会造成产销、研发分离分工。
研发的部分则靠权利金维持。
然后律师少了很多饭吃....XD
没关系,可以改吃仲裁的饭,
然后从保险里分钱~
以上是我最近的想法,
不知道板友们有什么看法呢?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5-03-07 21:20:00
那可能要先修TRIPs 美国老大点头才行…
楼主: airrooco (批批踢三星级潜水伕)   2015-03-08 05:27:00
如果是用民间组织合作的方式,再用案例尝试说服法官咧?当然说服有很多种方式啦...老大哥那边只好请影片被下架的 William Fisher 支援了..
作者: leolarrel (真.粽子无双)   2016-03-08 09:11:00
我是对"专利制度鼓励公开创新以促进公众利益"这句话感到奇怪拉,现实上的专利,是武器,是阻止别人创新,那既然这样的话,怎么可能修改让专利朝向鼓励创新?有法律资源的人会利用手上资源把法条修的往专利障碍方向靠...
楼主: airrooco (批批踢三星级潜水伕)   2016-03-08 10:02:00
那是一种商业上的用法没错,有资源的也的确会妨碍这件事
作者: harea   2016-03-08 20:20:00
没有不能买的专利 只有出不起的价钱 买不起打算用抢的?产线公开 一听就是没做过制造业也没做过研发 打高空
楼主: airrooco (批批踢三星级潜水伕)   2016-03-09 06:19:00
还是有付钱。真的侵权法院也不是原告要多少就判多少的..再说产线公开,并不是随便人都可以去现场看。只是查厂的单位多了一个。看不懂得依然看不懂...另外,产研也不是非绑在一起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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