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ecuba (CHE)》之铭言:
: ※ 引述《checuba (CHE)》之铭言:
: : → hoonhee1004: 不帮办签证 用自己的名义帮缴税? 09/23 22:01
: : → hoonhee1004: 登记就牵涉到税金,以及他们是否在台可合法工作等问题 09/23 22:02
: : → checuba: 那如果我不登记也不付薪水 但帮他们印名片应该没关系吧? 09/23 22:38
: : 推 stonelight: 只要有人检举,保证出事 09/24 04:02
: : → rainbowcat: 请勿便宜行事,害人害己呀! 09/24 09:59
: : → hoonhee1004: 被抓到真的很严重 外国人非法在台工作 而你非法雇用 09/24 10:15
: : 推 pttdouble: 报你名字,你转给他们作就好,税你吸收,作人情 09/24 10:22
: : → pttdouble: 但作烂一样你扛 wwwwwwwww 09/24 10:23
: 其实我最大的问题是,如果我要请他们当口译人员去做业务会谈时
: 能不能帮他们印名片、让他们有个职称呢? 如果职称是"顾问"可以吗?
: 换个角度讲,如果这位外国朋友他原本在自己母国(如日本)的时候
: 我直接给他一个职称并透过email委托工作给他,应该是没问题的吧?
请问您要用什么名义给他职称呢?您的公司在日本有分公司吗?
若是用台湾的公司名义这样需要为他申请工作签证
或是他自行在日本申请来台打工度假签证
持观光签证或是学语言的签证入境台湾,基本上工作是不合法的
http://www.oia.ntust.edu.tw/files/14-1017-24640,r523-1.php
可以参考这个网站
目前台湾的语言中心是禁止学生在未持有工作签证下非法打工的
: 那这样会因为“他来台湾观光或学语言”
: 而必须得放弃我给他的职称、且不可以做任何跟我公司相关的事吗? 这也太奇怪了吧?
: 难道说他在日本可以拿出我公司印给他的名片,
: 但他在台湾只要一拿出我公司印给他的名片就犯法吗?
日本法规我不清楚
但是台湾这边你印给他的名片可能到时候不幸被检举
就变成血淋淋的证据
http://www.ezpermit.tw/zh/faq/frequently-asked-questions/2012-07-31-13-20-30
外国人未经申请聘雇许可即在国内从事工作,依据就业服务法第六十八条规定,
外国人处新台币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之罚锾,并限令出境。
聘请未经聘雇许可之外国人雇主,依就业服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处十五万元以上七十五万元以下之罚锾,五年内再违反者,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一百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生意场上,还是小心为上。
便宜行事到时候害人害己,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