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员工保密与竞业禁止合约

楼主: uf (最轻的拥抱)   2014-05-28 14:57:48
因为从行号转成立公司
所以上网找一些比较正式的文件
找到这份"员工保密与竞业禁止合约"
http://ppt.cc/lOwi
不太懂请问一下里面
第13条、第14条
第十三条 离职期间竞业禁止
乙方自甲方公司离职起二年期间内,除经甲方同意,不得从事与
甲方公司相同性质或类型之工作。惟于乙方受竞业禁止约定而无
从事任何工作期间,甲方应依劳工局所规定之每月最低薪资,贴
补乙方生活。
第十四条 违反离职竞业禁止之损害赔偿
乙方违反前一条之规定者如经甲方以书面通知停止其行为而仍未
改正时,乙方除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之损害外,并应另行支付甲
方新台币五十万做为惩罚性违约金。甲方未依前一条规定补贴乙
方生活费达一个月者,除应补给所积欠之补贴金外,视为甲方同
意乙方得不受前一条离职竞业禁止之限制。
第13条的简单意思是不是说,如果他(员工)因为离职后受竸业禁
止条约限制而找不到工作时,我(公司)要补贴他两年期间的最低
薪资
= =???
第14条写
我没补贴他达一个月的薪水的时候,我需要补给他之外,
然后我可以同意他可以去做相关产业?
不好意思我理解能力不佳..
作者: guh53067 (一个)   2014-05-28 15:27:00
竞业本来就要补贴才不会有争议 没补贴的很容易视为无效想成不给钱凭什么剥夺员工就业权利就好了
楼主: uf (最轻的拥抱)   2014-05-28 15:49:00
了解了, 谢谢g大解释,所以我需要的是纯"保密契约"而已一般来说我小店家应该不需用竸业禁止这种合约吧
作者: ta29 (nyo)   2014-05-28 20:30:00
这和劳基法冲突 基本上不是最低薪资是新公司开出的薪资另外保密这件事情不是你说保密就保密公司一份 自己一份 第三方公证人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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