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本来打算这个月中就开个小店的
因为偷懒不想找地方的关系
跑到一家面店前面 跟老板娘商量合资开家店 (其实本来想卖饮料 老板娘坚持红豆饼..)
约签好了 内容大体是
老板娘负责幕后工作"备料 etc.."
我负责出人力 负责卖
加盟资金则是一人出一半
合约上是有写明
若想退资 不得转让给第三人顶或者是退钱
收益是扣掉成本后 一人一半
看起来很完美 至少我这个超级新手这样认为
没赚回本没关系 学个手艺 学个配方
很快的 海沟就出现了
因为是加盟 所以还得去学
个人认为是两天足以
做个早餐店打工都可以1小时上手了 红豆饼算什么?
老板娘却坚持我要学一个星期 她自己看一天就好了
可是一个星期之后
她又不知道哪根筋不对硬要说我不熟练 说我会迟疑
大姊 我拜托你 我开二档高速工作 做出来也没有人要吃啊 只做一个两个当然是慢慢做!!
好吧 我敬你是地主 虽然你也是租来的
再忍了一个星期
她还是说我会迟疑...!!!再延!!!
我去抗议 说我真的已经可以了 早就可以了
最后居然找碴变成 "如果你可以整天从开店做到收店 那我就开"
那不是我第一天就办到的事嘛!!!
她:我没看到不算
我没看到不算
我没看到不算
我没看到不算
我:是你没有来啊!!
她:我在忙 你在我的地盘上吵什么啊你!!
我真的想撤资了
犯不着为了省那一天三五百的地租 忍受一个神经病的合伙人
但是以我合约那样子写
我能不能顺利要回我的钱?
因为她不只工具没买 材料没准备 摊位也根本还没买
出张嘴而已 要回钱不为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