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esasin (玫瑰色)
2014-08-01 11:16:47※ [本文转录自 lesbian 看板 #1JsmOGWS ]
作者: esasin (抛物线) 看板: lesbian
标题: [话题] 模拟宪法法庭判决结果
时间: Fri Aug 1 11:14:20 2014
以下内容摘自模拟宪法法庭网页
https://sites.google.com/site/civilconstitutionalcourt/judgement/scc2
■ 裁判字号:模宪字第2号判决
■ 裁判日期:103年8月1日
■ 裁判要旨:同性伴侣婚姻、收养议题
【主文】
民法第九七二条、第九八二条、第一○七四及第一○七五条仅规定异性间之婚姻
及继亲收养与共同收养,实质限制同性间缔结婚姻及收养子女之自由,于此范围内侵
犯人性尊严,并违反宪法第七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暨宪法增修条文第十条第六
项之意旨。于立法机关另行制定合乎本判决意旨之法律前,应许及龄之人一体适用民
法及相关法律之规定缔结婚姻且为登记,并收养子女,不因其所选择配偶之性别而受
限制。
至民法第一○七二条规定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称谓,未限制人民之收养自由,与
宪法尚无牴触。
=========================================================
因判决全文有六万多字,仅摘录判决主文,
其余内容请点选上列连结。
除判决文说明判决理由以外,
协同意见书及部分协同部分不同意见书、不同意见书等内容亦有助于理解判决结果。
其中陈昭如教授的部分协同部分不同意见书,
个人认为是更基进的观点,
揣想应是陈昭如教授长期对于性别议题的深入钻研,
使其更能由性别平等本质对现行婚姻制度提出批判,
且陈教授的意见也提醒同志与未来修法方向应思考:
所谓婚姻平权、成家的平等权利,
除了把同性恋和异性恋放在同一套标准里的形式平等以外,
是否更需要思考何谓实质平等,
来促进对同性关系的积极保障;
甚至现行婚姻制度性保障应有被重新审视之必要。
模拟宪法法庭虽不是真正的大法官释宪,
这次辩论应仍具有相当的指标性意义。
另外,今早二十多对同志在台北市中正区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
后续会有三对女同志在伴侣盟与婚姻平权诉讼律师团的协助下展开诉讼。
路远且长,
透过一次次的对话和行动,
相信我们离目标又更近了一点。
作者: sphinx1031 (正妹的眼光通常是歪的) 2014-08-01 11:19:00
推 很棒的解释理由书...真希望每个大法官解释都那么平易近人(这是重点嘛XD)也许还要一段时间但相信婚姻平权是一定会实现的
作者:
joylach (戀花症候群)
2014-08-01 11:52:00推
作者:
xdclub (蓝痕)
2014-08-01 11:59:00推
作者: a656401 (isme) 2014-08-01 12:01:00
推!为了幸福而努力的各位…真的好勇敢
作者:
Gabby1122 (叫我盖比不要加大啦)
2014-08-01 12:05:00大推!好棒好棒!
楼主:
esasin (玫瑰色)
2014-08-01 12:21:00英文"radical"的意思是基本、根本,是就本质提出批判和改变论述。一般日常翻做"激进"其实只看到立场的颠覆性和强烈度
楼主:
esasin (玫瑰色)
2014-08-01 12:26:00忽略了相关论述特色在于对现况进行本质上的检视和解构,因此翻为"基进"还是比较完整的
作者: cafefish68 2014-08-01 12:30:00
先推板板~今天有20多对ㄚ~~
作者: greychicken 2014-08-01 12:30:00
推,谢谢分享。
推版版。你英文也太好了吧?希望模拟法庭真的对多元成家的未来有极大的帮助!
作者:
yoh0513 (yoh)
2014-08-01 12:36:00推.谢谢分享
作者: fu041019 (封心绝情) 2014-08-01 12:45:00
推~感谢版版分享!
作者: AJ923 (维尼) 2014-08-01 13:44:00
推!!
作者:
joylach (戀花症候群)
2014-08-01 13:52:00新闻出来了,向前线至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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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ileymurray (Riley) 2014-08-01 13:53:00
推!!!!!!!!!!!!!
作者: yazi 2014-08-01 13:56:00
推!!!
楼主:
esasin (玫瑰色)
2014-08-01 14:07:00什么叫做"希望能够不妨碍一般民众办事" 同志婚姻被国家误的是10年、20年...甚至多少人的一生,谁来赔?白话翻译就是"结婚没你们的事,卖来乱" ( ︶︿︶)_╭∩╮
作者: yazi 2014-08-01 14:28:00
另一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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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老奶奶真开明XD
作者:
javapie (盲目与耳背)
2014-08-01 14:42:00推! 六万多字是要让大家望之却步吗?(晕
作者:
joylach (戀花症候群)
2014-08-01 14:57:00关于耽误这块,我觉得简回答的很好“我们又被耽搁了多久?“LGBT就是能够使用户政系统,就是要结婚!”好给力阿^^b推路人老奶好样的m(_ _)m
作者: JJforever 2014-08-01 15:20:00
推~谢谢版版!!!
作者: glovech (loe) 2014-08-01 16:43:00
需要多一点开明的人 老奶奶好棒
作者:
iWhat (莫名其妙)
2014-08-01 16:45:00推阿嬷!!! 结婚本来就是自己的事关别人屁事啊!!
作者: glovech (loe) 2014-08-01 17:08:00
有感而发 偏见是因为不懂 才要尽力沟通 一点一滴的改变期待将来的孩子可以不用受这种苦
作者: mon916 (Mon) 2014-08-01 18:00:00
推路人阿骂啦,世界需要多ㄧ点这样开明的人
作者: a656401 (isme) 2014-08-01 18:52:00
推路人阿嬷…我们又朝希望迈进一步了
作者:
jibahun (橘 悠仁)
2014-08-01 18:57:00谢谢版版
作者:
Wulakey (苜蓿芽)
2014-08-01 19:29:00推~~开明阿嬷~~谢谢版版
作者: vintagej 2014-08-01 22:40:00
谢谢版版!!
作者:
perle01 (perle)
2014-08-02 00:38:00推版版。偏见源于无知,希望这社会能更开明宽容!
作者: charles00 (漫步) 2014-08-02 03:23:00
陈教授的实质平等说,不免让人联想2009村上在耶路撒冷的演说〈墙和蛋〉“如果这里有坚固高大的墙,有撞墙即破的蛋,我经常会站在蛋这边”无论如何都要在蛋这边对抗体制这堵高墙,村上笔调非常浪漫陈昭如教授也是站在弱势同志这边啊但拆解现行婚姻制度所衍生的种种性别刻板印象和歧视,真是非常犀利另推版大
作者:
HIGHDAY (highday)
2014-08-03 13:08:00推婚姻平权..结不结婚是我的事..有什么权力来限制我只能跟"谁"结婚...
作者: yayamaruko 2014-08-04 07:19:00
推! 谢谢版版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