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8月份因下排有颗牙齿在摇晃,矫正暂缓了。
111年8月到111年底,都有持续回诊但摇晃的牙齿未改善,只能再观察,矫正医师说我这是
牙周病问题,加上医师去生小孩我被放生两个月,这时候开始心情很低落。
此时有人建议“牙齿摇了那麽久,既然说是牙周病问题,去看看牙周病专科吧”,分
别112年的2月、6月,另外找了两位牙周科医师,这两位都有拍牙根X光、调整咬合,并
且其中有一位医师有告知我的情形是创伤咬合造成的牙齿摇晃。
事情就这样进退不得,6月到8月之间我无奈在矫正诊所和牙周诊所轮流看诊。
(此时矫正医师已经知道我在别家看牙周病问题了,仍交代我要每月回诊)
就在8月底回诊时,矫正医师说:这颗牙齿还是在摇,那你回去问牙周科医师,等他说摇
晃的牙齿没问题了,我才要再开始拉。
(听到这句话,当下只能满满的疑问)
“心想:这不是你该做的评估吗?为什么要听别的医师建议?”
“心想:为什么你从没帮摇晃的牙齿拍X光、调整咬合?”
后来我并没有回去问牙周科医师。
心情低落了一段时间,便直接决定寻找二次矫正医师。
9月底打电话回去原诊所说:要去别家做二次矫正了,请给我治疗明细及需协调退费。
不意外,电话中便说:已缴的费用也无法退回。
当初去矫正并不完全是为了变好看,有部份因为牙齿不整齐蛀牙的关系,事
情从开始到现在已经1年了,我想我跟这位矫正医师应该是孽缘吧。
我也不确定这样的处理方式正确吗?
目前已经去了士林颂恩,后面准备去圣伟、恒美咨询,希望第二次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