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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记者林志函/台北报导 | 联合新闻网
曾被形容是鸿海战将的谢冠宏,在飞机上接到董事长郭台铭来电要求返回开会,
因舱门已关下不了飞机遭开除,他提告向鸿海要求给付资遣费及员工红利。台湾
高等法院认定鸿海解雇违法,应付给谢一百五十万元及廿三万五千股鸿海股票,
全案仍可上诉。
谢冠宏在鸿海服务近十年,从特别助理一路升上鸿海新绿数事业群总经理,曾是
富士康最年轻的事业群总经理,媒体形容是郭董左右手。前年十月下旬,他原订
赴日本处理女儿就学、住宿事宜,因秘书搞乌龙少帮谢请廿二日的假。
郭台铭当天一早进会议室发现谢冠宏不在,当场以扩音方式打电话询问谢在哪,
在场干部都听见谢回答在飞机上。郭当下给谢两条路走,一是马上下机返回开会
,二是“如果没有回来,就再也不用回来”;谢不断求情、道歉,但飞机舱门关
闭无法抽身,郭随后在会议上当众宣布开除谢。
谢冠宏表示,秘书虽误植假期,但他事前另向郭台铭补请假,开会前一天郭董还
用专机载他回台北,他以为对方同意他隔天休假。谢说,因机舱关闭无法下机,
不是故意违反指示,郭却当众宣布开除。谢主张鸿海违法解雇,应付给他资遣费
、工作奖金。
鸿海主张,谢冠宏当时负责指挥监督三百六十名台籍员工、两万名大陆员工,对
事业群的营运方针及采购有相当裁量、审核权限,上班无需签到打卡,双方是委
任关系,不适用劳基法相关规定。并以谢自请离职、未达工作目标,无权要求红
利。
一审未认定违法解雇,但鸿海要付一百九十万元工作奖金给谢。二审以双方为请
假事宜兴讼,可见谢仍须服从公司权威,认定双方是雇佣关系;鸿海以谢未假缺
席会议为由解雇谢,却没说明受到何种损害,认定鸿海解雇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