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跟主管谈的薪资与人资说的不同

楼主: c1823akimo (甜蜜幸福的一坨屎)   2016-07-11 07:22:39
你才N-2而已
小鲁我遇过更夸张的勒......
当初我在台中某个做隐形眼镜的大公司
(台湾人在大陆投资回台)
刚开始是应征“制造组长”缺
说啥有35k
那因为刚在建厂
所以我就跟国外技师一起建厂、接机、写sop、写文件.........
结果领到26k
主管说因为试用期是副组长缺
然后过了试用期后说:因为产线还没生产,没有生产奖金
然后我就......硬了
不过因为建厂是个历练
我在那边待了6.7个月吧
国外技师回去了,我文件也写完了,才离职...
不过我离职前,把我所有建立的文书资料都砍了......
作者: bab7171   2016-07-11 07:23:00
公司常常花大钱省钱小钱
作者: ddey (gre)   2016-07-11 07:31:00
我很少嘘人 不满意薪水可离职 但用报复心态非常不可取这类型的人 不论多优秀对公司都是潜在的危机
作者: siemen (十万伏特)   2016-07-11 07:36:00
楼上,有需要奴成这样吗?都已经离职要到公司报道了,薪水任老板砍,这一开始就没道理,还敢说不爽不要做
作者: gbcowandy (爪爪哥)   2016-07-11 07:48:00
如果是你在公司做的文件,是属于公司资产
作者: siemen (十万伏特)   2016-07-11 07:51:00
楼上,一个没有诚信的公司,你却站在公司的立场讲诚信?
作者: mlda888 ((╭ ̄3 ̄)╭♡ )   2016-07-11 07:54:00
我很少推文,但原Po其实处理的不错
作者: hipmyhop (黑我帕)   2016-07-11 07:55:00
干得好
作者: adenju (囧rz)   2016-07-11 07:56:00
支持
作者: santababala (相遇)   2016-07-11 08:03:00
大陆人是format 硬盘,原po逊了
作者: cat79414 (咩咩)   2016-07-11 08:07:00
推原po 有的人就不知道在奴什么
作者: narkey (钥匙掉了)   2016-07-11 08:11:00
作者: YahooTaiwan (超可爱南西我老婆)   2016-07-11 08:16:00
这违法了吧,但你高兴就好
作者: unosis (UnoSis)   2016-07-11 08:16:00
本来就是砍光啊 该给的给了 不该多给的 何必给 这种公司刚好而已啦 又没留坑了
作者: cobrasgo (人鱼线变成鲔鱼线,超帅)   2016-07-11 08:23:00
我遇过85000变77000的,妈的你在开我玩笑吗?
作者: chenghuyen (52)   2016-07-11 08:25:00
不错
作者: getbacker (工作十年了啊.......)   2016-07-11 08:28:00
你可以报到当天发现薪水不对直接离职,最后那个动作真的是自找麻烦,遇到公司要搞你的话,你光是跑法院就饱了
作者: gbcowandy (爪爪哥)   2016-07-11 08:30:00
我只是照常理说啊......想删也能删
作者: emmayoung (年轻阿玛)   2016-07-11 08:34:00
若公司没交接清单,是公司没交接sop. 原PO不给文件也没人知道。
作者: getbacker (工作十年了啊.......)   2016-07-11 08:35:00
你可以收集公司违反劳基法的资料去检举,或是告公司背信造成你的损失,而不是自己把把柄送上看对方想不想告你即将离职员工的电脑一般都有监控,删除或复制档案都有纪录
作者: norlan17m (又得等三个月)   2016-07-11 08:40:00
楼上想太多,又不是版控,一般公司没人会做那个纪录,也不会查
作者: bluewindwmg (Nick)   2016-07-11 08:49:00
看这篇文章钓出多少奴隶!
作者: StrKO (Trip.)   2016-07-11 08:52:00
这跟本不是满意不满意薪水的问题吧用嘴巴喊的薪水把人骗进去,公司可以在意员工诚信问题,员工不能质疑公司的诚信?
作者: eminemqoo (Go Go Power Rangers)   2016-07-11 08:57:00
系统正常上传资料 原始档没有说要交接啊XD
作者: Argyris (自宅警备员 Lv.1)   2016-07-11 09:00:00
干得好!
作者: StrKO (Trip.)   2016-07-11 09:02:00
补推
作者: ms0007912 (論辯是反骨派的主場)   2016-07-11 09:07:00
做的好
作者: victor33   2016-07-11 09:12:00
干的好
作者: bbcrecord (qqq)   2016-07-11 09:14:00
推原po
作者: tsao1211 (Sunday)   2016-07-11 09:18:00
说实话 如果你在上班时间做的 的确是公司资产薪水有问题你可以不做
作者: sjclivelo (LP)   2016-07-11 09:24:00
认真的 那个真的不能砍 遇到真正要搞你的公司你就完了原PO只是一个不被重视的小员工 所以砍了也没人找你麻烦 因为你根本不重要
作者: hidog (.....)   2016-07-11 09:30:00
属于公司的文件有给公司就好了 看起来是自己的笔记
作者: nova06091   2016-07-11 09:31:00
为什么不能报复??
作者: hidog (.....)   2016-07-11 09:31:00
自己的笔记确实也没必要给 看有没有在交接清册上
作者: thomaschion (老汤)   2016-07-11 09:41:00
很多人还帮老板想啊!真是好员工
作者: summersuns (TM)   2016-07-11 09:43:00
推元拨
作者: ctx705f (键盘小妹)   2016-07-11 09:49:00
科技板奴性正常释放中
作者: motoman (motoman)   2016-07-11 09:50:00
自己建的文件 公司很难定义这个损失 要搞员工也没那么容
作者: pizzahut (...)   2016-07-11 09:55:00
自己写的如果对公司来说可有可没有,的确没有留的必要啊
作者: seouit (seouit)   2016-07-11 09:55:00
离职会监控? 一般公司MIS没这么厉害的
作者: ptx003c (大叔)   2016-07-11 09:56:00
作者: getbacker (工作十年了啊.......)   2016-07-11 09:57:00
真好奇上面这些连保护自己都不会的人有多少进过大公司?离职要整公司方法多的是,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把资料改得似是而非,删除资料真的是最笨的方法,我前一份工作提出离职申请后,开会前复制一个资料到随身碟要投影用就马上接到mis的电话
作者: yasea2004 (无关紧要)   2016-07-11 09:59:00
一堆知识不足的奴 砍掉非移交项目的资料本就是营业秘密法的规定
作者: getbacker (工作十年了啊.......)   2016-07-11 10:02:00
更之前的工作是整个bu关掉被资遣,mis私下提醒大家要参考备份的资料请在无网络的环境,所有进过公司线上系统的资料千万别在新公司的电脑上看以免出事
作者: DrTech (竹科管理处网军研发人员)   2016-07-11 10:04:00
就算文件留下来,也没人会看而且人家是顺利走完流程,没什么好批判的。
作者: motoman (motoman)   2016-07-11 10:06:00
楼上+1 帐面上的资料都交接了 流程也走完了是在激动什么 我离职也会删掉自己建的tool
作者: sqt (深海)   2016-07-11 10:17:00
该给的,上传的有传就好了.支持原po
作者: docker (船坞工人)   2016-07-11 10:18:00
离职单签完就代表同意交接完成,哪有什么报复的问题
作者: QQ5566 (哭哭5566)   2016-07-11 10:19:00
还监控员工电脑咧?35k给不起的公司搞监控?笑死我
作者: wwwsky (正向思考)   2016-07-11 10:19:00
在对岸 惯老板死定了
作者: bearian (pisces)   2016-07-11 10:21:00
潜在危机.....豪想笑
作者: zszsdd (平民蚂蚁)   2016-07-11 10:25:00
原po在领26k就闪人,会给推
作者: kaio76930 (Dreamer)   2016-07-11 10:35:00
推推
作者: ifooleru (i服了u)   2016-07-11 10:36:00
一切都是因果 公司被报复刚好而已 支持楼主!
作者: balius (爱喝鲜奶茶)   2016-07-11 10:51:00
笑死,没列在移交清册上的东西是要算啥?
作者: jvfa77 (寻梦者)   2016-07-11 11:05:00
干的好,你只是反映该有的作为,还有点迟缓,不过终究实践
作者: nemies (...)   2016-07-11 11:28:00
我知道IT可能会看,所以我把公司违反法令的公文寄到我信箱
作者: xxyyzz4901 (xyz)   2016-07-11 11:34:00
之前在H工作 老师傅离职时把自己的悔过书带走丢掉
作者: nemies (...)   2016-07-11 11:34:00
怎么会有悔过书?
作者: xxyyzz4901 (xyz)   2016-07-11 11:35:00
结果被老板知道 最后把十几万的资遣赔掉
作者: lucid1994 (狂电湖人版主被水桶中XDD)   2016-07-11 11:35:00
作者: xxyyzz4901 (xyz)   2016-07-11 11:37:00
那间公司很蠢 连OP做错事都要做柏拉鱼骨图
作者: jojoSpirit (JoJoSpirit)   2016-07-11 11:37:00
心不正何以平天下!!!!!!!!!! 别搞小动作啦倒楣的可能是其他员工,够衰
作者: oherman (qq)   2016-07-11 11:50:00
台湾不缺2楼和楼上这种奴工台湾公司一堆违法的事都敢做,来当原po的小动作真好笑交接是公司的事情,做的好是留点恩情,不做是应当不欠公
作者: homer00 (肥宅乡民)   2016-07-11 11:52:00
作者: oherman (qq)   2016-07-11 11:52:00
司什么
作者: hengchieh (Hi)   2016-07-11 12:12:00
3这不是奴不奴的问题,而是你这种心态,以后肯定会出题
作者: cynicals (光辉岁月 )   2016-07-11 12:13:00
老实说公司可以告你 觉得薪水低不要做就好没必要这样
作者: hengchieh (Hi)   2016-07-11 12:13:00
你可以一开始就不要做,既然做了就是公司资产,而不是走人才删
作者: DrTech (竹科管理处网军研发人员)   2016-07-11 12:15:00
告什么? 劳基法规定,要造成公司损失才能告。原文是看不出来公司能告啦。个性真的不成熟,但是法律与程序都没问题阿。
作者: hsshkisskiss (过去过不去)   2016-07-11 12:34:00
砍就砍 不爽你告我啊
作者: crucifylove (寂寞 骄傲 冷静 ♂)   2016-07-11 12:36:00
你删的资料是上班时弄的吧?那公司有付你薪水不是吗除非你删的是下班时弄的资料 不然公司可以告你
作者: showhere (人参阿)   2016-07-11 12:39:00
也差太多…
作者: hidog (.....)   2016-07-11 12:40:00
要怎么告? 交接清册都没出现的东西要怎么告?
作者: gong0304 (黑驴)   2016-07-11 13:23:00
在公司做的就是公司的资产,砍了人家要玩妳很简单,关奴性什么事???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379156017.A.F78.html看清楚点,一堆乡民喊好,反正出事是你的事,不是乡民的事某旅行社叶姓业务女助理,因不满公司开除她,遂于离职时,故意删除公司电脑内的档案资料及网页,行为已触犯“毁损准文书罪”,案经检察机关调查后,罪证确凿遭起诉。
作者: onlytiger (只有虎)   2016-07-11 13:44:00
台湾科技业的劳工环境不好我想有大部分原因都是推文那些奴性过重的人…
作者: FESTUM (邪影)   2016-07-11 13:48:00
交接清册该给的给 不该给的员工没欠公司 公司还欠员工薪水勒
作者: oherman (qq)   2016-07-11 13:52:00
某些推文就是奴啊,有什么好愤概的,台湾环境搞这么糟就是那些人搞的,压榨同仁讨好上层。做一堆血汗违法的事有兴趣可以看斯坦福监狱实验…
作者: gong0304 (黑驴)   2016-07-11 13:56:00
无所谓囉,反正真的出事要跑法院的人不是你我这些出张嘴的人…觉得做这些事比较不奴就尽量做,没人挡妳,妳放火烧公司也是你的事……
作者: kevin28 (嗯?)   2016-07-11 14:02:00
老实说这种东西你连交接都不用写,反正不仁不义,就直接
作者: hidog (.....)   2016-07-11 14:02:00
这一篇能告的成是因为电脑OS烂了没修复...
作者: hidog (.....)   2016-07-11 14:03:00
不然公司电脑档案都不能删除? 想太多= =
作者: crucifylove (寂寞 骄傲 冷静 ♂)   2016-07-11 14:08:00
嫌薪水低还去上班才是奴性 删资料这种事也能混为一谈真是神逻辑 好棒棒这样的逻辑思考能力还能当工程师也是非常不简单
作者: giantwinter   2016-07-11 14:20:00
cool
作者: gong0304 (黑驴)   2016-07-11 14:20:00
据我了解的流程,被告的话至少要跑一次警察局一次法院,运气不好去两次法院,去个两次新公司大概就可能问了,运气再差点请个律师大概5万…没关系的,反正乡民会帮忙喊好帮忙出钱…赞……乡民在那边喊干得好,不要当奴隶,嗯…成年人了,要有逻辑能力判断事情的是非,没人拿枪逼你上班,妳自愿的,如果妳最后又选择违法还在公众网络开心讲,我劝妳别工作算了……
作者: kevin28 (嗯?)   2016-07-11 14:37:00
楼上还蛮气愤的...交接清册没出现的东西,我就算档案给了交接的人员好了,接下来我要将硬盘format也没差,我公司好几个都有在清单列清楚,接下来电脑格式化也没人追究
作者: gong0304 (黑驴)   2016-07-11 14:58:00
没什么好气愤啊,他又不是我的谁,只是看乡民在那边合理化违法的事有点可笑,这种看运气赌人品公司会好聚好散,我还真对大家的乐观感到不可思议
作者: hidog (.....)   2016-07-11 15:00:00
我是觉得你想太多了,离职都有交接清册跟交接流程上面交接人如果都盖了章,以后少东西是交接人的责任.虽然保护自己很重要,但是也不需要自己吓自己
作者: gong0304 (黑驴)   2016-07-11 15:13:00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job_id=46495&article_category_id=283&article_id=20758这个例子是已经离职了,交接了,才被告,不要用自以为是的态度看法律这篇也是乡民最爱上的 mobile,请看清楚点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497903我可以坦白说,上面喊好的乡民是不负责人的,写这么大一堆,是提醒原泼最好删文,不要放著让公司打脸
作者: george628 (george628)   2016-07-11 15:22:00
我的认知跟gong一样欸,不知有没专业的律师大大可以释疑一下?
作者: voodist (小虫)   2016-07-11 15:32:00
台面上没有的资料删了公司 又没损失是要告啥公司交办的事情 删掉才会有事好吗
作者: oherman (qq)   2016-07-11 15:34:00
没有人在交接专业这种东西,说要交接文件才是贻笑大方公司违法都不怕跑法院,拿法院来恐吓别人真是无知可以现在台湾的资方什么都不怕只怕上新闻而已,法院罚那一点
作者: gong0304 (黑驴)   2016-07-11 15:38:00
我说说我个人的例子好了,我上上份工作在提出离职后,离开公司前印了些参考资料,无关公司机密,大约100页,我采双页两张印法也就是印不到30页,隔两天法务和hr就找上我问我印这些的用途,我说私人使用,他们也检视了没问题,就说但是妳是私人用要付使用费,很开心付掉,因为很简单解决!!我看到前面说不会记录啦,我真的要说真的好傻好天真呢……当时公司是1600人,行政就是有这些闲公夫治妳…otherman,我就是指名你,我对于你的法律了解的程度进而还可以侃侃而谈的误导别人感到不可思议。
作者: OOHOO (冲!!)   2016-07-11 15:52:00
首先自己私下偷偷做的文件 没说根本没人知道
作者: ATand (ATand)   2016-07-11 15:52:00
使用公司电脑在工作时间所做一切资料皆属于公司资产,你删了公司可以告你
作者: OOHOO (冲!!)   2016-07-11 15:53:00
再来工作最好还是能用自己私人的电脑跟网络阿 还让他查资料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16-07-11 15:53:00
其实也没这么严重...前面说好的不可取 也不用夸大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16-07-11 15:54:00
举例来说 我建了一个行事历来管理自己工作和休闲离职的时候 我能不能砍掉?至于ATand说的 原则上如此 不过例外也是有总之只能看法官怎么认定 保险就是都不要动它最好
作者: gong0304 (黑驴)   2016-07-11 16:06:00
关键就在于法官认定/要不要跑法院/要不要请律师/不过乡民都是年薪三百万,多的是时间和金钱搞这些事
作者: hidog (.....)   2016-07-11 16:07:00
基本上交接后就代表资料都在交接人手上,硬要说都是公司资产所以不能删除...好吧XD 只能说实务上都有机会删除档案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16-07-11 16:18:00
所以说自保很重要 台面上没有的东西尽量别再公司用
作者: sopoor (爱染秋雨醉笺札)   2016-07-11 16:20:00
被钓出来了..基本上,你在上班时间做的东西,全部都算是公司资产,因为公司有给付,你有收入,所以就算你在上班时用小画家画个图案,也算是公司的资产没错,但这部分又牵扯到营业秘密法,所以别以为不是交接上的清单就能删.另外目前软件已经可以做到你新增/复制/删除并留存备份
作者: hidog (.....)   2016-07-11 16:33:00
总觉得花成本搞员工,不如对员工好一点@~@
作者: oherman (qq)   2016-07-11 16:49:00
gong你对法律的认真一知半解还能大放厥词,公司能拥有的资产是指职务上的行为,非职务的行为并非在保护内难道我在公司内wc公司就有权看吗?真好笑,自己翻翻法律知道你懒得google都帮你找好了…http://goo.gl/EyK9f6而原po的文件本来就不在交接内容中即使列在交接中而没交接,公司也得举证损失…然后你列的网址完全都开不出来连缩址也不会是让大家笑吗
作者: hidog (.....)   2016-07-11 17:01:00
好奇问个问题 照整篇推文的讲法我交接后 主管随便找个人把电脑重灌,就可以向员工求偿了?实际上根本无法证明档案到底是离职员工或其他人删除的
作者: sopoor (爱染秋雨醉笺札)   2016-07-11 17:01:00
给楼上:是否系使用雇用人所提供之资源环境为判断依据
作者: hidog (.....)   2016-07-11 17:02:00
所以我整个觉得很怪@@ 交接后不就没我的事了?
作者: sopoor (爱染秋雨醉笺札)   2016-07-11 17:02:00
你忽略这句话了,只要在公司,用公司的资源都算再来,这个例子指的是研发发明的部分,这又关系到营业秘密法
作者: gong0304 (黑驴)   2016-07-11 17:03:00
跟妳这种人谈法律真的会吐血,妳在公司的电脑所做的事情不是妳自己认定归属于谁,是法院来判定,妳在公司电脑做的事情公司记录下来,告了妳你就是要上法院,这逻辑妳不懂????上面这么多人解释妳硬凹????
作者: sopoor (爱染秋雨醉笺札)   2016-07-11 17:04:00
两个保护的方向不一样,你举的例子,主要是要保护使用者在公司以外地方发明或创作的物品
作者: kbill (...)   2016-07-11 17:05:00
说真的不用逞一时之快 光你用公司电脑打字 它就是公司资产不是你的
作者: hidog (.....)   2016-07-11 17:06:00
那所以好奇问,上面几位都没有删除过任何公司电脑档案吗因为怎么听都觉得实务上有很大的问题@@
作者: oherman (qq)   2016-07-11 17:09:00
用公司的资源保护是指发明与专例,并非是所有事物
作者: tsao1211 (Sunday)   2016-07-11 17:11:00
劝你别听乡民的意见砍档案当没事 这真的有问题
作者: keela   2016-07-11 17:11:00
不管有没有罪 一旦前公司告你 要跑法院警局就够阿杂了何必为了逞一时之快让自己活在这种风险中
作者: mathrew (Joey)   2016-07-11 17:12:00
在你电脑里面跟在公司系统里面有很大差别
作者: gong0304 (黑驴)   2016-07-11 17:12:00
而且妳举发明那是什么烂例子,妳每项工作都是发明吗????
作者: tsao1211 (Sunday)   2016-07-11 17:12:00
不只是专利发明而已 你用上班时间 公司设备 产出的文件都归公司
作者: oherman (qq)   2016-07-11 17:14:00
公司找理由要告的东西可多了:https://goo.gl/1ulDSb奴工永远能找到奴的理由…
作者: tsao1211 (Sunday)   2016-07-11 17:16:00
公司给你烂薪水的确很糟 但不是违法行为 所以你最好别做可能违法的事情来出气 得不偿失
作者: oherman (qq)   2016-07-11 17:18:00
公司违法,就劝说不要上法院;合法的事情还被恐吓会被告
作者: haines30 (龙眼核)   2016-07-11 17:21:00
自己多写的东西 公司也没有说要 为啥不能砍咧?
作者: gong0304 (黑驴)   2016-07-11 17:23:00
我真佩服妳的法学观念,妳说的行为是破坏公司资产,到现在这分钟妳还觉得报复公司是合法合理的,谁请到妳,真的是要特别小心了……
作者: oherman (qq)   2016-07-11 17:23:00
那原po答应给的薪水却没给还得另找工作怎么奴工们不劝原原po告公司赔贘,反而拿无中生有的事来恐吓
作者: ndx819 (dxscsa)   2016-07-11 17:27:00
这篇吊出不少奴性87分的人,哈哈
作者: oherman (qq)   2016-07-11 17:27:00
奴工在企业也是走狗,可惜台湾不缺奴工,gong可去考公职
作者: hidog (.....)   2016-07-11 17:31:00
自己觉得报复行为是类似砍掉server档案或是埋病毒只是砍掉一些自己写的杂档案,离报复很遥远吧@@原po交接清册都有照规定走,没到万恶不可赦吧...XD
作者: xxyyzz4901 (xyz)   2016-07-11 18:09:00
平时删是不会怎样 但离职删又让别人知道真的不知死活
作者: Isaac202 (公馆菸酒生)   2016-07-11 18:42:00
给二楼 现在很多主管被离职员工砍的 都是凹过头啦 有没有那么奴啊 呵呵
作者: eminemqoo (Go Go Power Rangers)   2016-07-11 18:46:00
OI有好好写啊 没问题啊XD
作者: cynicals (光辉岁月 )   2016-07-11 18:48:00
某人真会凹 违法跟奴都搞不清楚
作者: foreverwhat (奇)   2016-07-11 19:03:00
非交接的文件也不能删?完蛋了我今天刚删备忘录
作者: danish80924 (勋)   2016-07-11 19:03:00
你是著作人 著作财产权是属于公司 有违反的可能性
作者: foreverwhat (奇)   2016-07-11 19:04:00
话说电脑打印公司那边看的到哦?! 今天
作者: xxyyzz4901 (xyz)   2016-07-11 19:06:00
日平时删ok啦 但离职删法官的考量会认为是蓄意
作者: heart9677 (超营养鸡排)   2016-07-11 19:07:00
ddwy高竿反串,大家忘了?
作者: kcirtapch (阿咩)   2016-07-11 19:07:00
我上班期间打的报告 分成三种版本 自行删掉另外两种
作者: d147258   2016-07-11 19:08:00
给这种薪水的公司,资安绝对很简单
作者: kcirtapch (阿咩)   2016-07-11 19:08:00
何来违法之说? 不要在秀下限了好嘛?今天完成主管要的资料 其他多准备的资料本来就可以删又不是把公司机密或特殊档案删除还是那些嘘文者工作8小时 完完全全奉献给公司?没有任何上班时间聊天或著滑滑手机处理一下私人事务?原PO已经说了 那些是多准备的
作者: meatbag0808 (意大利腊肠)   2016-07-11 19:17:00
2楼想法真他妈的奴
作者: nemies (...)   2016-07-11 19:24:00
大家别吵了,下次都别删了,放一堆垃圾资料塞爆就没问题了这样还有争议吗?
作者: Hikkiaholic (= =a)   2016-07-11 19:26:00
违法咧 那你在公司上PTT发的废文砍了也违法喔
作者: RLH (我们很近也很远)   2016-07-11 19:31:00
嘘文真是老板的好帮手
作者: nemies (...)   2016-07-11 19:34:00
很多人都是那种加班放空划手机吃便当的,说了一口道德经
作者: pttuser (pttuser)   2016-07-11 19:41:00
原po卖麦哦
作者: kj66 (春天何时到来)   2016-07-11 19:49:00
就是要这样啊
作者: machia (MAX)   2016-07-11 20:23:00
妳真可怜耶
作者: SilverFlare (银白闪焰)   2016-07-11 20:55:00
呵惯老板聘雇时讲好35k结果给26k一堆奴才喊没违法原po交接外杂项档案,未报备就删除就一堆人靠夭违法?只能说斯德哥尔摩症真恐怖 一堆奴到汪汪叫的
作者: passTWth (水果)   2016-07-11 21:32:00
推原po 是有惯老板伪装的奴隶吧
作者: pumacu (wulanpe)   2016-07-11 21:38:00
外也会删,没对簿公堂就不错了,干嘛这么奴
作者: SilverFlare (银白闪焰)   2016-07-11 21:40:00
上法院?大不了原po加告公司薪水与offer不符 背信罪到时候就看是谁哭着求和解 看也知道这是鸟公司 才不可能有多少银弹诉讼耗多久, 不然哪会给主管职26k??组长
作者: daster (心不会随着时间消逝)   2016-07-11 22:17:00
照文章说法他应该没交给公司吧?
作者: babygiggles (咯咯笑)   2016-07-11 22:28:00
把多准备的删掉没什么问题吧!
作者: nodyes (☆空壳☆)   2016-07-11 22:28:00
公司自已先没诚信....有的是多奴丫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6-07-11 22:41:00
即便self reference在有制度的公司一定有备份。没制度的公司,想抓也无从抓起。
作者: atlaswhz (王仔)   2016-07-11 23:00:00
没升级win10就对公司很不错了
作者: aul123 (Forever is not my ever)   2016-07-12 00:01:00
奴性和态度是二回事
作者: qswitch (燕子)   2016-07-12 01:06:00
怕他喔 反正我写的报告和笔记连我自己也看不懂更不用讲老板和要来交接的人了 XD
作者: L90156 (【D】)   2016-07-12 01:24:00
有奴隶思维的人还真的不少.....
作者: loloman (吃饱的感觉真好)   2016-07-12 01:43:00
支持原po,别人不义我不仁只是刚好当然不要被人发现最重要,名声还是要顾
作者: SilverFlare (银白闪焰)   2016-07-12 02:22:00
你都不跟我讲诚信了,还要求别人态度? 吃屎比较快啦交接时没说要给, 他删掉你才在靠夭就是你家的事啊
作者: lecheck (小调皮)   2016-07-12 06:58:00
GJ
作者: NCKUBill (比尔)   2016-07-12 22:02:00
结论就是报复公司很好 但不要说出来 小心公司监控
作者: rakorei (rako)   2016-07-14 13:24:00
公司有诚信就不怕员工报复阿?怎么会是问题?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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