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预售屋交易 实收金额申报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4-12-27 09:04:59
预售屋交易 实收金额申报
2024-12-27 00:21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提醒,预售屋交易在申报房地合一所得税时,成交价额应以实际收到金
额为准,而非依据买卖契约书上的总价申报,以免因短报所得额挨罚。
虽《平均地权条例》规定在2023年7月后买入的预售屋,除了特殊情况以外不得转让,但
在此之前购入的预售屋仍可转让,民众要留意课税相关规定。
北区国税局表示,为抑制不动产市场炒作,财政部自2021年7月起施行房地合一税2.0,将
2016年后取得的预售屋及其土地交易纳入课税范围,并将推计费用率由5%下调至3%,最高
可减除费用为30万元。
国税局提醒,民众交易预售屋,在申报房地合一税时须注意成交价额、取得成本及可减除
费用等。国税局呼吁,将预售屋买卖契约的权利义务让售他人,在报缴预售屋交易的房地
合一税时,应特别注意“成交价额”申报金额,应以实际收取受让人给付价额为准,而非
按预售屋买卖契约书总价申报。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45172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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