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配合囤房税2.0 南市房屋税征收率修法2万7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4-12-11 21:00:14
配合囤房税2.0 南市房屋税征收率修法2万7995人受影响
2024-12-11 17:30 联合报/ 记者吴淑玲 /台南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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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财政税务局长李建贤针对“修正台南市房屋税征收率自治条例草案”专案报告。记
者吴淑玲/摄影
南市府今在议会专案报告“修正台南市房屋税征收率自治条例草案”, 财税局表示,配
合中央修法,以减轻单一自住税率及提高非自住税率为目标,台南市约为4.69%2万7995人
受影响,适用最高税率4.8%约为509人占0.08%。
今天由财政税务局长李建贤及相关局处首长列席报告说明草案修正重点,房屋税条例今年
1月3日经财政部修正公布施行,各地方政府配合中央修法。市府修正草案系依据中央政策
以“减轻单一自住房屋税率”、“提高多屋,空置或未有效利用的非自住房屋税率”为修
法方向,并参照财政部公告基准,自住房屋税率不受影响。
议员关心本次修正草案受影响人数,财税局指出,以台南市今年应税人数59万5651人的比
例来看,约为4.69%2万7995人受影响,95%纳税义务人房屋税不受影响。
议员指出建商的待售商品不是囤房,近期中央的限贷令,导致销售量产生变化,建议调降
税率应调降起造人税率。财税局表示,财政部基准合理销售期间为2年(自取得使用执照
次月起算),建商房屋按“持有年数”订差别税率已较其他住家用房屋(多屋族)宽松。
议会做成5点结论,请财税局再精算税制,以无大幅提升税率为原则,以免影响民生物价
;应考量多元成家及现行婚姻形式转变,以实际居住情形规划税制,并向中央反映;现行
房屋税制针对大、小户并无依面积差异征收不同税率,应有检讨空间;针对包租代管及公
益出租应有鼓励机制;请市府依照协商版本与市府版本并提法规委员会审查。
财税局指出,修正新法鼓励空置房屋释出至租赁市场或销售,预期可促进房屋有效利用。
目前各县市除连江县外均依财政部基准,台北市、新竹县、新竹市、台东县、嘉义县、嘉
义市、彰化县、屏东县、南投县、云林县、花莲县、基隆市、澎湖县等13个县市已三读通
过依财政部基准,新北市等8个县市之草案则依财政部基准送议会审议,此次中央修法将
房屋户数计算按全国归户,如此各县市税率基础一致,不会形成不公平待遇。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41919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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