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变工厂 次年起课地价税
2024-11-21 00:46 经济日报/ 记者邱琮皓 /台北报导
基隆市税务局表示,农业用地原本免课地价税,但如果农地变工厂,变更为非农业使用,
就必须自次年起恢复课征地价税。
税务局表示,作农业使用的农业用地,依规定课征“田赋”,不过因田赋早自1987年就停
征,因此课田赋、实质上等同于免征地价税。
税务局表示,原课征田赋的农业用地,在依法办理变更用地编定或使用分区前,变更为非
农业使用者,应自实际变更使用的次年起改课地价税。
至于“实际变更使用”的时间点要如何认定?税务局表示,只要是领有建造执照或杂项执
照,是以开工报告书所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若未领取执照而擅自变更为非农业使用者,例如:整地开发供高尔夫球场使用、建筑房屋
、工厂、汽车保养厂、教练场等,稽征机关会去查明实际动工年度后,自变更使用的次年
改课地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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