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剩余财产分配房产 免契税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4-11-01 10:00:42
剩余财产分配房产 免契税
2024-11-01 00:00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契税条例》规定,不动产买卖、承典、交换、赠与、分割或占有而取得所有权,都应缴
纳契税。
不过,台中市税务局提醒,配偶若因离婚或一方死亡,申请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取得
房产,可免报缴契税。
台中市税务局解释,当配偶行使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而取得房屋时,非属契税条例
规定的课征范围,因此免办理申报缴纳契税,可直接向地政机关办理所有权移转。
除了无须申报契税,税务局表示,如因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取得土地,可先向地方税稽征
机关申报,并依土地税法规定申请不课土增税,再办理剩余财产差额分配登记,该土地前
次移转现值将停留至死亡配偶原取得时点。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32994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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