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欠税滞纳金 最高加征10%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4-08-09 10:50:11
欠税滞纳金 最高加征10%
2024-08-09 00:01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不少民众因为工作繁忙,忘了缴税,新竹县税务局昨(8)日提醒,每超过期限三日,就
会按滞纳税额加征1%滞纳金,最高可加征至10%。
近日有民众因为欠税而收到法务部传缴通知书,除原本欠缴税款外,还要额外缴交10%滞
纳金。
新竹县税务局表示,民众务必要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否则每超过三日就会按滞纳数额加征
1%滞纳金,最高加征至10%,已被移送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强制执行案件,均属于超过缴纳
期限30日案件,除本税外,都会加征10%滞纳金,甚至须负担必要执行费用。
税务局建议,如因工作忙碌等因素常会忘记缴税,可办理存款帐户自动转帐纳税,若在各
税开征两个月前即至税务局办好手续者,当期开征税款即可自动转帐缴纳,且在缴纳期限
最后一天才会扣款,但要记得在扣款帐户存入足够存款。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14994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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