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扣除额 今年起调高
2024-07-09 00:30 经济日报/ 记者邱琮皓 /台北报导
财政部中区国税局表示,今年起遗产税扣除额、不计入遗产总额已经调高,至于适用基准
点,是以被继承人死亡日来决定,而非申报日,提醒纳税人留意。
中区国税局提醒,财政部去年11月23日公告调高遗产税六项扣除额及两项不计入遗产总额
金额,自今年元旦起发生的继承案件适用。
国税局表示,继承事实发生在2024年1月1日后的遗产税案件,适用调高后扣除额及不计入
遗产总额金额。
调整后的遗产税六项扣除额及两项不计入遗产总额金额,分别为配偶扣除额553万元、直
系血亲卑亲属扣除额56万元、父母扣除额138万元、重度以上身心障碍者扣除额693万元、
受被继承人扶养之兄弟姊妹及祖父母56万元、以及丧葬费138万元。不计入遗产总额,则
是被继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在100万元以下部分,被继承人职业上之工具56万
元以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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