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营业人收违约金 应开发票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4-06-11 10:18:23
营业人收违约金 应开发票
2024-06-11 00:36 经济日报/ 记者邱琮皓 /台北报导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营业人收取违约金,例如迟交租金或提前解约的违约金,都属于
销售额的一部分,应依规定开立统一发票、报缴营业税。
依规定,在中华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劳务及进口货物,均应课征营业税,且销售额为销售
货物或劳务所收取的全部代价,包括货款外收取的一切费用。
台北国税局指出,最常见的是营业人出租土地或房屋,因承租人迟交租金或提前解约,而
依约收取的违约金,或是建商销售房屋,因买受人违约而没收的预收房屋款,皆属销售额
范围,应依规定开发票、课营业税。
举例来说,甲公司将房地以每月20万元出租给乙公司,但乙公司迟交租金,依约给付半个
月租金的违约金,也就是10万元,甲公司未针对这笔违约金开发票、申报销售额,遭国税
局查获,除补征营业税外,还要裁处罚锾。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021882?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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