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营业人销货奖励金 注意列报方式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4-05-30 10:45:32
营业人销货奖励金 注意列报方式
2024-05-30 00:01 经济日报/ 记者邱琮皓 /台北报导
财政部中区国税局表示,营业人为促进销售,提升业绩,常以提供奖励金方式激励经销商
,这笔奖励金在申报营所税时,要留意列报方式。
对支付奖励金的营业人而言,应列为销货折让,避免误列为其他费用;而取得奖励金的经
销商则应列报进货折让。
中区国税局表示,在查核个案时发现有营业人错误列报。某公司2021年营所税申报营业收
入净额3,000万元,因未能提示成本相关帐簿文据,而以同业利润标准毛利率20%申报,
其中申报“其他费用”高达500万元。
经深入查核,公司是将支付给经销商的奖励金390万元列报为其他费用,经依规定转列为
“销货折让”,并按毛利率20%核定,营业毛利减列78万元,同时营业费用减列390万元
,核定补征营所税62.4万元。
国税局表示,营业人依经销契约取得或支付的奖励金,应依进货或销货折让处理,并应依
法开立或取得相关凭证,以免申报错误。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99727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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