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同一年 换房的房屋借贷利息抵扣问题

楼主: titandream (挂居)   2024-05-24 08:32:42
请问
去年换房的房贷利息抵购问题
如原自有住宅 于去年12月出售(自有)
新屋于去年9月交屋
按同一时间一屋为抵扣标准
1-8月本人住于并设籍于旧屋
9-12月搬至新屋并改设籍于新屋
在12月出售旧屋
请问
可否列举1-8月的旧屋利息+9-12月的新屋利息
因为报税时已无居住且没有旧屋
想问问版上大大的意见
谢谢各位
作者: breesky (Ming)   2024-05-25 21:49:00
会没办法同时认列,在申报条件仅能以一屋认列而已
作者: radishare (萝卜兔)   2024-05-28 10:00:00
纳税义务人在同一课税年度不同期间发生购屋自住及租屋自住事实,其购屋借款利息与房屋租金支出,如分别符合列举扣除要件,在费用支出期间不重复之前提下,基于量能课税原则及立法目的解释,可按其费用支出期间占全年比例分别计算扣除限额所以可以。但需附户籍誊本或其他足资佐证设籍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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