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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10:04:34用受赠款向父母购屋留意税事 应备妥完整收付流程及支付价款证明
2024-04-19 00:45 经济日报/ 记者许如铠 /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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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示意图。 联合报系数据库
父母常会利用每年每人赠与免税额244万,出钱减轻子女未来购买房屋的负担。而子女若
以受赠款向父亲购买房屋,应备妥资金完整收付流程及支付价款证明,以免被视为赠与行
为,补缴赠与税。
财政部中区国税局沙鹿稽征所表示,依《遗赠税法》第22条规定,赠与税纳税义务人每年
有免税额244万元,只要赠与金额在赠与税免税额内,可免办理申报。
父母二人每年可运用244万元的免税额,以自己名义赠与现金给子女后,子女即可运用受
赠资金以自己名义投资、置产,且之后产生的现金孳息及投资收益等部分属于子女所有,
不算是父母的赠与。如果将来子女主张以银行存款帐户内受赠资金向父亲购买房屋时,依
《遗赠税》法第5条第6款规定,在二亲等以内亲属间财产的买卖,若能提出已支付价款证
明供查证,且价款非由出卖人贷与,或提供担保向他人借得,就可以免征赠与税;若无法
提供支付价款的证明,则会被视为赠与行为,补缴赠与税。
此外,为避免资金来源不明,应先备妥赠与存款免税证明书备查,以免被依相关规定补征
赠与税款。
稽征所提醒,纳税义务人在每年免税额范围内赠与子女存款,可免办理申报,之后若发生
二亲等以内亲属间买卖案件,应提出历年赠与资金完整收付流程,及支付价款的确实证明
,以证明买受人有购买财产的资金能力,否则国税局会将该买卖视为赠与行为,课征赠与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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