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2.0 有条件享优税
2023-07-31 00:54 经济日报/ 记者陈姿颖 /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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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国税局表示,房地合一2.0在2021年7月上路,最高税率为45%,为的是抑制投机客短
期炒作。 记者林俊良/摄影
高雄国税局表示,房地合一2.0在2021年7月上路,最高税率为45%,为的是抑制投机客短
期炒作,不过仍有“七类可豁免”情形,只要符合财政部公告的调职或非自愿性因素等要
件,可适用较低税率20%计算应纳税额。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依房地合一税2.0规定,交易持有房屋、土地之期间在两年以内
、超过两年未逾五年、超过五年未逾十年,以及超过十年者,分别适用税率为45%、35%、
20%及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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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情形房地合一适用豁免税率20%
国税局表示,如果因调职或非自愿离职因素,须出售持有期间在五年以下的房地,财政部
有公告明定,在办妥户籍登记并自住,没有出租、供营业或执行业务使用,后因调职、非
自愿离职,或终止劳动契约,因此离开原工作地,而出售在2021年7月1日后持有期间五年
以下的房地,可以按较低税率20%,申报缴纳房地合一所得税。
官员举例,陈小姐原本在新北市工作,在2021年1月购买位于新北市的房屋,但因公司调
派至高雄市,须离开原工作地而在2023年5月出售新北市的房地,因符合调职因素,可适
用较低税率20%申报房地合一税。
而除了调职或非自愿离职因素外,还有六大情形也可享有豁免,按较低税率20%计算应纳
税额。
适用优惠税率的其他六种情形,包含一、依《民法》规定出售在取得土地前遭他人越界建
筑房屋部分的土地与房屋所有权人者。二、个人因无力清偿债务,包含欠税,以至于房地
遭强制执行而移转所有权。三、因罹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意外事故遭受伤害,须出售房地负
担医药费。
四、取得通常保护令,为躲避而出售自住房地。五、个人与他人共有房屋或土地,因共有
人未经其同意而交易该共有房屋或土地,导致须交易其应有部分。六、个人继承取得房屋
、土地时,并同继承被继承人所遗以该房屋、土地为担保向金融机构抵押贷款的未偿债务
,因无足够资力偿还债务的本金及利息,导致出售该房屋、土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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