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外人报房地合一税 留意年限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3-05-26 10:25:10
外人报房地合一税 留意年限
2023-05-25 23:01 经济日报/ 记者 翁至威/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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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示意图。报系资料照
非居住者申报房地合一税时,要留意适用税率与我国居住者不同,持有房地在两年内,税
率为45%,持有超过两年,税率则为35%,纳税人应留意税务身分,以免申报错误遭到补税

“非居住者”可能是外侨、外籍人士等。在税法上,若在中华民国有住所、经常居住境内
者,或是虽无住所、但同一年度于境内居留满183天者,都属于居住者;如不符合前述规
定,即为非居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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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许多税制针对居住者、非居住者规定多会有所差异,房地合一税也不例外。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2021年7月1日起,房地合一2.0上路,针对非居住者交易房地合
一税制适用范围的房屋、土地,课税所得适用的税率有两种,是以持有期间两年为分界点

若持有房地在两年以内,则要以45%税率课税;持有超过两年,则适用税率为35%。
国税局官员表示,倘若税务身分为居住者,交易持有两年内房地,税率45%,逾两年未超
过五年,税率则为35%,超过五年、未逾十年税率20%,持有超过十年税率降到15%。
国税局举例,纳税人甲君在2016年间买卖取得某房地,在2022年间出售,甲君自行申报课
税所得1,500万元,他认为持有时间超过五年、未满十年,依居住者税率20%计算税额为
300万元。
然而国税局查到,甲君为外侨,交易年度在台湾并无户籍,也未在台湾境内居留满183天
,因此税务身分应为非居住者,持有超过两年以上,税率应依35%计算,国税局重新核定
税额为525万元,补税225万元。
国税局官员表示,居留天数满183天即为我国税务居住者,是以全年度来认定,若交易当
时尚未满183天,适用非居住者税率,但后来在年底前居留满183天,成为居住者,则可回
头向国税局申请更正,改按居住者税率来课征房地合一税。
国税局提醒,个人出售房地合一税制课税范围的房屋、土地,应在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
次日起算30日内,依其为居住者或非居住者身分,按适用税率报缴房地合一税,以免遭补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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