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马、印、泰平板玻璃课反倾销税 最高129.32%
2023-05-16 14:18 经济日报/ 记者 翁至威/台北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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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本报资料照片
财政部今(16)日公告自5月22日起,针对自马来西亚、印尼、泰国产制进口的浮式平板
玻璃课征反倾销税,为期五年,税率在0%至129.32%之间。
财政部关务署表示,台湾区玻璃工业同业公会申请对自马来西亚、印尼及泰国产制进口浮
式平板玻璃课征反倾销税及临时课征反倾销税案,财政部今日公告课征反倾销税,并自5
月22日实施,为期五年。
其中针对马来西亚一家“Xinyi Energy Smart (Malaysia) Sdn Bhd”税率为20.89%,马
国其他制造商及出口商税率129.32%;对印尼一家“PT Asahimas Flat Glass Tbk”税率
为10.32%,其余印尼制造商、出口商为87.76%;对泰国一家“AGC Flat Glass
(Thailand) PLC.”税率0%,泰国其他制造商出口商税率为32.45%。
关务署表示,此案经财政部及经济部分别完成最后调查认定,部分涉案厂商确有倾销情事
,且其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另依经济部提供咨询意见,无充分证据显示采行反
倾销措施对国家整体经济利益有明显之负面效果。
关务署表示,我国厂商进口涉案货物时,须提交个别厂商生产并直接出口至我国之相关进
口证明资料,经海关审核后,方得适用个别厂商税率,否则将依其他厂商较高税率课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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