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代前地主缴土增税 可列成本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3-03-22 10:00:48
代前地主缴土增税 可列成本
2023-03-21 23:59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报导
台北国税局表示,个人出售适用房地合一2.0的土地, 如果代前地主缴纳土地增值税,属
于前地主持有期间的土地涨价总数额,不能列入房地合一税减除项目;不过可以列为取得
土地的成本减除。
官员说明,个人出售适用房地合一税制的土地,课税所得的计算是以成交价额,减除原始
取得成本、相关必要费用、交易日前三年内房地交易损失金额,以及依《土地税法》第30
条规定,公告土地现值计算的土地涨价总数额,且限于个人持有土地期间的土地涨价总数
额。
如果民众是购入土地时,代前地主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属于前地主出售土地收入的一部分
,也就是民众取得土地成本的一部分,可以列为成本减除。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04733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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