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赠与农地须课税?叔叔送姪女500万元农地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3-03-16 09:58:13
赠与农地须课税?叔叔送姪女500万元农地 遭国税局盯上
2023-03-15 18:24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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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税示意图。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高雄国税局表示,依《遗产及赠与税法》规定,民众将作农业使用的农业用地以及其地上
农作物,赠与《民法》第1138条所定继承人,包含配偶、直系血亲卑亲属、父母、兄弟姊
妹及祖父母,该农业用地及其地上农作物的价值不计入赠与总额,不课征赠与税;但如果
将农地赠与不属民法所定的继承人,仍应依法课征赠与税。
国税局说明,王先生在2023年1月11日赠与姪女作农业使用的农地,因为姪女不属于民法
所订的法定继承人,因此须课征赠与税。官员指出,此次赠与农地,为王先生2023年第一
次赠与,假设该农地公告土地现值新台币500万元。
则依遗赠税法规定,赠与总额500万元,扣除当年度公告免税额244万元后,赠与净额为
256万元,应纳赠与税为25.6万元(赠与净额256万元*税率10%)。
国税局提醒,赠与人在一年内赠与他人的财产总值,超过赠与税免税额时,应在超过免税
额的赠与行为发生后30日内,向主管稽征机关办理赠与税申报,以免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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