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用车辆牌照 双方都要罚
2023-02-07 00:45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报导
嘉义市政府财政税务局表示,电动汽机车目前免征使用牌照税至2025年12月31日,但若牌
照借供他车使用或使用他车牌照行驶道路被查获,移用与被移用车主均会依使用牌照税法
处罚,提醒民众注意。
税务局说明,依《使用牌照税法》第31条规定,车辆使用牌照不得移用,一旦被查获,不
管是悬挂他车号牌还是将号牌借给他车使用,纵使已缴税,也要按全年“应纳税额”处两
倍罚锾。牌照借供他车使用或使用他车牌照都是属于移用牌照之“行为”,移用牌照是针
对所作的行为处罚,与有无缴纳使用牌照税无关联。
官员补充,即使有缴纳税款也不能扣除;至于处罚对象是牌照被借的车主和悬挂他车牌照
车辆的车主,两车的车主都会处罚。
税务局表示,近期有发生电动汽机车移用牌照的行为,被查获的纳税义务人,将会受到处
罚,因此提醒民众勿因一时方便将车辆牌照借给其他车辆使用,也不要将其他车辆牌照悬
挂在自己的车上,以免荷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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