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保单变更要保人 留意税事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2-10-26 10:36:17
保单变更要保人 留意税事
2022-10-25 23:53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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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区国税局昨(25)日表示,透过保险移转的方式将资产移转给子女属于赠与行为,必须
依规定申报及缴纳赠与税。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南区国税局昨(25)日表示,透过保险移转的方式将资产移转给子女属于赠与行为,必须
依规定申报及缴纳赠与税;且如果变更日在原要保人死亡前两年内发生,还须并入遗产总
额课征遗产税。
许多父母进行保险规划时,一开始会以自己为要保人,负担缴纳保险费用,等到子女长大
后,再透过变更保险要保人的方式,将保单转移予子女,此时要留意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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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民众投保保险时,有要保人、被保人、受益人三种身份,官员解释,许多父母,
以自己为要保人身份和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契约,缴付保险费契约生效后,享有随时终止契
约并取得解约金的权利,也可指定或变更受益人,依保险契约享有财产上的权利。不过,
如果是变更要保人,属于财产无偿移转,要保人必须按变更日该保单的价值准备金,依据
《遗产及赠与税法》第24条规定申报赠与税。
南区国税局举例,母亲A女士购买6年期的人寿保险,原以自己为要保人,女儿B小姐为被
保险人及受益人,但在保单缴费期满前,A女士在去年变更要保人为B小姐,此时保单价值
准备金为800万元,因变更要保人属赠与行为,且超过当年度免税额(244万元),因此A
女士应在赠与行为发生后30日内,按总额800万元申报赠与税,在扣除免税额244万元后,
赠与净额为556万元,而赠与净额2,500万元以下时,依照10%税率课征,因此A女士须缴
纳赠与税55.6万元。
官员解释,如果A女士变更要保人为女儿B小姐,又在变更两年内离世,那么女儿B小姐仍
要依规定申报遗产税,但已计算的赠与税可依规定扣抵。国税局提醒,纳税人在办理遗产
税申报时,记得检视被继承人生前所有保单,确认生前是否有变更要保人,若有,要记得
详查是否有申报赠与税、是否应并入遗产申报等,以免因短漏报挨罚。
此外,官员提醒,除了变更要保人属于财产赠与行为,无偿替人购置财产、替无行为能力
者购置财产、无偿免除或承担债务等,都以“赠与”论,皆要课征赠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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