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屋五年内再行移转 重购退税金额须退还
2022-10-17 23:17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报导
中区国税局表示,个人如果有换屋需求,无论是先售后购或是先购后售,只要出售旧房地
与重购新房地两者移转登记的时间差距在二年以内,且符合自住规定者,就可以申请重购
退税或抵税的优惠。不过重购新房地在重购后五年内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转时,国税
局将追缴原扣抵或退还税额。
国税局官员表示,自住房地的认定,是以个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在该出售及重购的
房屋办妥户籍登记并居住,且房屋均无出租、供营业或执行业务使用等情形。不过如果重
购新房地,在购买后五年内改作其他用途或卖出时,要将原扣抵税额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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