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营业用车牌照税 10月31日截止
2022-10-12 23:12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报导
赋税署提醒,营业用车辆使用牌照税,已经从10月1日起开征,缴纳期限至10月31日截止
,提醒纳税义务人在期限内缴纳;今年营业用车辆下期使用牌照税缴款书,各地方税稽征
机关已邮寄给纳税义务人,未接获缴款书或对税额有疑问时,可向车籍所在地地方税稽征
机关或派驻监理机关服务柜台申请补发或查询。
官员表示,自用车辆使用牌照税在每年4月1日开征,而营业用车辆在每年4月及10月,分
上、下期开征,课税对象包含营业用小客车、货车及曳引车等,为了让缴税更便利,牌照
税额在3万元以下,纳税义务人可至四大超商缴纳现金,或是透过ATM、信用卡、电话语音
等方式转帐。
赋税署官员说明,纳税义务人受疫情影响,不能在规定缴纳期间内缴清税捐时,可以依《
税捐稽征法》规定,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税捐。
官员提醒,逾期未完税的交通工具,在滞纳期满后使用,在公路行驶及停放经查获者,除
了要补税外,还将处以应纳税额一倍以下的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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