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医师按看诊数抽成 属薪资所得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2-10-01 10:00:26
医师按看诊数抽成 属薪资所得
2022-09-30 12:22 经济日报/ 记者 徐碧华/即时报导
台北国税局官员表示,医师在诊所看诊,如果“不负盈亏”,纯粹按看诊数抽成,属所得
税法第14条第1项第3类之薪资所得。
诊所医生的收入到底算那个所得项目?官员说,符合两个条件,才算是执行业务所得,(
1)有技艺之人,医生算是。(2)共负盈亏。当诊所亏损时,不承担亏损者,不算共负盈
亏。
拿到的钱如果算执行业务所得项目,可以按规定比率扣除费用。如果算薪资,只能扣20万
元薪扣额,除非举证实质扣除。
台北国税局举例,尹先生(化名)109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列报取自某知名诊所之
所得为执行业务所得,国税局依查得资料转为薪资所得。尹先生主张与诊所负责医师订有
合伙契约,应属执行业务所得。
台北国税局指出,尹先生是依看诊数抽成,诊所赚或赔,皆可抽成,依约无须负担诊所经
营盈亏及营运成本与必要费用,因此认定应属薪资所得。
台北国税局说得更详细些,依所得税法及相关法令规定,两人以上医师共同出资,以联合
执业模式经营诊所,共同负担盈亏风险与执行业务之成本及必要费用,且诊所申请设立登
记之负责医师与其他执业医师不具雇佣关系者,该执业医师依联合执业合约分配取得之盈
余,属执行业务所得;如执业医师受医疗院所聘雇,从事医疗业务,并无负担成本与必要
费用,亦未承担盈亏风险者,其所获取之报酬,属薪资所得。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65197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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