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全部扣除额与基本生活费差额

楼主: icehorng (莱汀)   2022-06-26 17:54:47
※ 引述《rgef594 (漂向北方)》之铭言:
: 又到了报税的季节
: 想询我们夫妇是选择列举扣除
: 但是一开始系统没有带到房贷利息与捐款资料
: 我们手动把房贷利息与捐款手动新增后
: 看到全部扣除额是有变多,但是最终的缴纳金额却是没有变
: 想询问的是可扣除的最大上限是19.2W*N吗??
: 谢谢
我也在想这个问题
后来我认为找到答案了
就是如果你的基本+列举+特别扣除额
没有超过19.2*N 就是以19.2*N来计算
除非你列举+特别有超过19.2*N
不然就不用那么辛苦
整理一堆发票跟医疗收据
不知道我的理解是正确的吗
作者: littlethree (祥)   2022-06-26 20:25:00
正解没超过 19.2N 就不用收集收据了 基本抚养一定人数 要超过 19.2N 就很困难了
作者: physicsdk (我是小洛)   2022-06-27 01:51:00
没错,就是这样
作者: ryoko (ryoko)   2022-06-27 22:27:00
所以特别扣除额对许多原本要照顾的对象,也变得没有用了!
作者: physicsdk (我是小洛)   2022-06-30 00:45:00
台湾的税制就是这么奇葩,看似很多福利但多半只能选著用,还有排富啥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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