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有看到相关的资讯
人工生殖的医药费可以列举医药费扣除所得税
但因为去年开始国健署也有补助的政策
当然受补助的金额是不能算在扣除的部分
不过刚好遇到一个跨年度的问题
补助目前还没完备程序 所以还没申请 但一定会在今年结案
但绝大部分的医疗费用是发生在去年
少部分医疗费用发生在今年
1.我打去问税务员
税务员是说 等到之后勾稽的时候再补税就好
但这样不会有漏报罚锾的问题吗?
2.或是 因为补助的事实发生在今年
变成明年申报时 今年的医药费用 < 受补助的部分 (可能变成标准扣除?)
这样会有问题吗?
3.
还是等今年补助下来后
把今年升报的医疗费用受补助部分
更正申报并主动补税?
以上问题刚好遇到跨年度 第一次遇到 想请教一下版友的建议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