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美国公司下面在台湾工作的远距contractor (有签w-8ben 台湾无设公司 每个月开
请款单 直接汇美金入台湾外币帐户)
我一直看到大家都说只要人在台湾,就属境内劳务,必须当境内所得计算。
可是我已经问过国税局三次,每个承办人都说我的状况是属海外所得(公司及服务对象不
在台湾,在台湾的只有我一个人,工作内容大概就是远端透过电脑沟通跟作业)。并且每
笔资金汇入,我都有透过银行填写19D专业技术收入的申报。
请问有人有类似的情况吗?
有点不知道需不需要处理
好担心自己不知不觉逃税><
另外想到的问题是,如果是contractor的关系,海外公司会因为我人在台湾而需要处理台
湾的税务吗?
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