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房地合一2.0将实施 国税局:想重购减税注

楼主: sony577 (双姓:《姓名权》平等!)   2021-06-19 19:37:21
房地合一2.0将实施 国税局:想重购减税注意设籍
2021-06-16 10:54 经济日报 / 记者徐碧华/即时报导
房地合一2.0将于7月1日实施,在7月1日以后过户卖房者,如果卖的是105年1月1日以后买
进的房地,将适用2.0规定。来不及在6月底前出手者,运用重购退税是节税重要管道,北
区国税局提醒,卖出前注意做好设籍。
北区国税局表示,依所得税法第14条之8规定,出售自住房地所缴纳之房地合一税额,自
完成移转登记之日起算两年内,重购自住房地者,得于重购自住房地完成移转登记之次日
起算五年内,申请按重购价额占出售价额之比率,自前开缴纳税额计算退还。
若个人先购买自住房地后,自完成移转登记之日起算两年内,出售其他自住房地者,于依
规定申报房地合一税时,亦得按重购价额占出售价额之比率计算扣抵税额,在不超过应纳
税额的限额内减除之。
简单讲,个人重购自住房地,无论是“先卖后买”,或是“先买后卖”,只要出售旧房地
与重购新房地两者移转登记时间在两年内且符合自住规定者,均可申请适用重购退税或抵
税优惠,就已(应)缴纳税款范围内,按重购价额占出售价额的比率计算应退还或扣抵税
额。
北区国税局提醒,有关自住房地的认定,系以个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于该出售及购
买之房屋办竣户籍登记并居住,且该等房屋无出租、供营业或执行业务使用,始符合适用
要件。另若以配偶之一方出售自住房地,而以配偶之他方名义重购者,亦得适用。
北区国税局举例,甲君于106年1月买进A屋并设籍居住,107年8月以2,000万元出售,并缴
纳房地合一税60万元;之后于108年10月以1,800万元买进B屋并设籍居住,因甲君出售A屋
与重购B屋期间在两年以内,且都设籍居住,如两屋均无出租、供营业或执行业务使用,
则甲君可申请适用房地合一税重购退税54万元〔已缴纳税额60万元×(重购价额1,800万
元÷出售价额2,000万元)〕。
北区国税局指出,退完税后,还有应注意事项,纳税义务人若于重购后五年内改作出租、
营业或执行业务使用等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转时,将会被追缴原退还或扣抵之税额。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5535651
作者: marathons ( 豆娘 囊鼠 蜂鸟 )   2021-06-20 14:22:00
教母在多板被水桶,到处流窜洗文贴签名档宣教.
作者: brokeback   2021-06-22 14:46:00
想住小一点或较低总价的屋还要被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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