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囉!受疫情影响小店家小商家 4-6月最高营业税可全免
2021-05-27 17:24 联合报 / 记者沈婉玉/即时报导
疫情影响小店家、小商家的生意,财政部表示,已请各地区国税局主动调减4月至6月小规
模营业人及免予申报销售额营业人的查定销售额及营业税额,最低打七折,最高可全免。
如有其他特殊情形,包含停业或其他个案,由所在地国税局查明,核实调减,预估总减税
金额2.3亿余元,49万多家受惠。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今年5月15日宣布,至28日提升双北地区疫情警戒至第3级,并关闭
歌厅、舞厅、夜总会、俱乐部等休闲娱乐场所,及展览场、电影片映演场所、体育馆等观
展观赛场所;5月19日又宣布全国进入第3级警戒;5月25日宣布全国第3级警戒至同年6月
14日止。
财政部表示,衡酌今年5月中旬起国内疫情日趋严峻,各地区国税局将依营业税特种税额
查定办法第3条第1项规定主动调减受疫情影响查定课征营业人今年第2季(4月至6月)的
销售额及营业税额。
财政部说明,考量4月份疫情尚属稳定,各地区国税局仅对部分营业人特殊情形个案申请
核实调减;5月份就指挥中心强制关闭营业的业别以及营业性质属与人近距离接触的行业
,如理发业、美容院、沐浴业等,调减50%;其他行业调减30%。
6月就上述强制关闭营业的业别及营业性质属与人近距离接触的行业调减100%;其他行业
调减50%;如有其他特殊情形,包含停业或其他个案,由所在地国税局查明核实调减。
财政部预估,本年第2季(4月至6月)将调减49万余家营业人的查定营业税额计2.3亿余元
,该季营业税将于本年8月1日至10日开征。受疫情影响之营业人,不能于规定缴纳期间(
含展延期间)内缴清税捐者,可依税捐稽征法第26条相关规定,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税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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