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刚好多四万超过20%,考虑到明年小孩的补助会被取消。
所以想挂扶养老婆的爷爷,
他是九十几岁的老荣民,所以领有荣民老人年金跟高雄市的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贴
目前询问是如果我抚养他,他的中低收入资格会被取消,
所以会不能领中低收入津贴的部分,其他津贴目前问是问都不会影响。
因为中低收入津贴不多,所以我打算直接补给他再多给一点,
但担心万一,有之后被通知因为我挂扶养造成他其他津贴或福利也受影响。
不知道能不能之后遇到问题时马上去剃除扶养呢?
剔除扶养可以马上生效,还是要等明年呢?
不知道有没有大大遇过一样的状况,谢谢。
还想确认,虽然我跟老婆的爷爷不同户籍,但属于配偶直系,应该挂扶养没问题吧?
有看过资料,也打电话确认过,但担心承办人员误会我的叙述,
所以还是想跟各位大大确认一下,是可以扶养的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