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房屋税金 收到税单有疑惑

楼主: beminaru (老胖子)   2021-05-05 22:55:49
目前有三间房子
透天 自住 已购买多年
大楼 出租(有办公证) 去年七月购买
套房 出租(有办公证) 今年一月购买
我出租的房子都有办理公证 , 当初也没有特别申请自用(单身一人)
不会排斥缴交税金 或让房客申请补助
结果我这个月收到房屋税金的税单
他三间都是用1.2%的税率去做计算 而不是非自用的1.5%税率计算
请问出租的这两间房子税单
我需要去国税局自己订正为1.5%非自用 然后缴费吗?
还是照着国税局的税单缴费即可?
作者: riohack (riohackoCanDo)   2021-05-05 23:33:00
你没跟国税局报租金收入吧?
作者: guojj ( )   2021-05-05 23:50:00
高雄市的房子吗?高雄市的房子夫妻合并可以3间1.2,不管有没有出租不管有没有办自用住宅
作者: tamacugi (哥吉拉)   2021-05-06 17:28:00
要自己订正,或是国税局日后追税再补税都可以,国税局不会罚只会要你补税,自住或"公益出租"才有1.2%
作者: sa3sa (sa)   2021-05-06 20:35:00
房屋税是地方税,属于税务局的业务,不是国税局。
作者: guojj ( )   2021-05-07 16:54:00
可以去税捐问,我之前去问,税捐说高雄市可以3间1.2,我有4间,叫我自己选一间1.5,跟有没有办自用住宅无关
作者: IART (方块)   2021-05-09 08:21:00
住宅区通常先用1.2扣税
作者: Antihsieh (Han)   2021-05-09 21:56:00
好房东~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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