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登记结婚
今年照理说可以选择分开申报
我跟配偶薪资所得接近 股利也接近
双方也都各扶养一位身心障碍家长
查到的都说薪资接近 分开申报较有利
不过我个人的列举课除额因为扶养父母医药费的关系
接近24万
如果再加上配偶的约为30万
所以想问说 这样合并申报会不会比较有利?
另外想问说
第一次合并申报第一页key入配偶姓名 身分证 出生后
没有带入资料是正常的吗?
要自己key?
然后所谓合并申报 分开计税怎么操作?
(毕竟明年可能还会遇到一样问题先问一下)
还是以上这些去国税局都会帮忙处理解惑
(因为需要另外请假)
感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