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进好
父亲于去年11月过世,遗产税已于1月办好,到了5月要申报所得税有些问题要请教
1.父亲109年的所得税
依据自己做功课查到的资料,大概就是按比例缴11/12的所得税
因为有看到国税局网站上说过世3个月内要去申报所得税,但是已经超过3个月了
这部分要怎么申报?还是等国税局寄税单来再去缴钱就好
2.父亲的医药费可否列举申报扣除
父亲在医院过世时由我去缴清医药费大约2万元,虽然不是很多但还是想确认能否扣除
3.亲属扶养的问题
母亲以往都是跟父亲合并申报的(母亲未满60但没有收入,应该是由父亲报扶养)
我今年报税的时候可以报扶养吗?还是要等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