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笔收入因为公司晚报
上个月收到国税局的补缴税单
这笔收入补报的话是没有问题的
但发现之前有某笔收入的所得总额被拉高了
该笔收入的所得类别那时候申报是9B-98
所得总额是340,045 扣缴税额是34,659
(六月报税时,系统带出来的资料是如此)
这次补缴税单的这笔收入变成
所得额374,704 扣缴/可扣抵34,659
等于是原先的340,045+34,659=374,704
这样我申报的所得总额会多了34,659
导致我报税必须多缴两千多台币
想请问之前9B-98的所得类别
为什么后来拿到补缴税单的所得额会把两项金额给相加了呢?
原本已经申报正确的收入,怎么还会被异动呢?
(我在六月报税的资料都是系统带出,我没有其他列举或者修改)
我有打到国税局去问
但感觉遇到新手工作人员,我的问题他无法回答我
一直电话中请教他的前辈,来来回回问了好几次
讲了20几分钟的电话都没有结论
最后他请我去问该笔收入的公司申报正确金额
然后直接回答我说,他们收到该公司申报的资料就是这样
虽然我在一月已经把补缴的钱都给缴清
但这个疑问一直都在心头,因此才上网请教,
补充:
该笔收入的备注栏有写 D 5B 漏免
请问这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