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家母卖房后申报所得税的问题

楼主: yshin823 (Anderson)   2020-06-14 22:11:10
小弟有两个问题想求解?
家母在2006年时购入一间房,
去年自售卖出,
2006年时没有实价登录、
也没有当时购屋的证明,
今年应该要申报财产交易所得税,
想请问试算方法是:
1. 房屋评定现值 X 财政部每年公告财产交易所得标准X个人所得税率
2. 小弟已经申报完所得税了,也有列举家母为扶养人,但是试算时没带入卖房的所得,
所以我现在该怎么做?
谢谢大大回答
作者: guojj ( )   2020-06-14 23:26:00
去年售出要核实申报喔!我妈前年卖了一间30年前买的房子,卖300万,已退休自行申报要缴4.9万的税,因为国税局说要核实申报原本是报给我抚养,照公告现值*8%(台南),只要缴15000*5%=750元,后来问国税局正职人员,才发现报错,马上改成自行申报,要缴4.9万元,差很多建议你去国税局问正职人员,因为报税服务队多为学生志工,2的部份可以剃除你妈,她再自行申报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06-14 23:44:00
https://www.taiching.com.tw/tax/index/4网络上看到这个,觉得还不错,提供大家参考一下。理论上,原PO的妈妈应该选“实际成交价格版”。采用房屋评定现值的一定比例作为房屋之财产交易所得,要注意国税局是否能取得原始取得成本。
楼主: yshin823 (Anderson)   2020-06-15 00:09:00
差好多啊
作者: guojj ( )   2020-06-15 19:15:00
没错!差非常多,我怕被追税罚款,所以问的很清楚
楼主: yshin823 (Anderson)   2020-06-15 22:29:00
但30年前的房子,怎么知道取得成本?
作者: guojj ( )   2020-06-16 12:22:00
我记得上个月去报时,国税局员工是拿土地+房屋公告现值当成本你有2008买时的单据,成本应该就是那个了,赚的钱会再乘上房地比拿来当所得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06-16 15:44:00
30年前的房子,原始取得成本应该是找不到资料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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