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cdcview (DCVIEWER)
2020-06-10 11:40:29本身是自由业 无正职工作
去年度被报在"50 扣免缴薪资所得"的收入为898,936
今年报税软件有多一项"薪资计算"
里面有写"全年薪资收入总额-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20万=全年薪资所得"
但报税软件中的"扣除额及基本生活费"这里面
跟去年相比,却少了"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就是少了薪资20万的扣除额
这个部份我仅有一般扣除额24万(有配偶)及储蓄特别投资扣除额2万多
来到"税额计算"这边
本年度我这边最佳式"第四式-配偶各类所得采分开计算税额方式A.股利及盈余采合并计税"
我有去了解这条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但不解的是"扣除额"这一条,就只有一般扣除额+储蓄特别扣除额(共26万多)
我前年是有正职工作时,这边的扣除额是有加入20万的"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
想请问为什么我今年无法将"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20万列入总扣除额里面呢?
是因为我去年度无正职工作的关系吗? (老婆也是无正职工作)
还是因为第四式计算式的关系呢?
政府寄给我的试算单里面
也有提到"薪资所得计算",薪资所得898,936-200,000=698,936
但这笔算出来的所得似乎也跟计算式无关
求解,为什么我的"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消失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