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包租公报税 四个地雷别踩!

楼主: sony577 (双姓:《姓名权》平等!)   2020-04-10 22:10:52
2020-04-10 20:26经济日报 记者翁至威/台北报导
许多有壳族乐当包租公、包租婆,国税局提醒,5月报税季来啦,房东记得申报租赁所得
,否则遭民众检举逃漏税,得不偿失!房东报税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以下四点,国税局
教你避开报税地雷区。
地雷一、押金
国税局表示,押金课税问题可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押金直接存在银行或邮局,此时必
须设算这笔押金的利息,列为租赁所得;第二种情况,若房东将这笔押金用来投资或其他
运用,且衍生的所得已经申报,则可将押金利息扣除已申报的衍生所得,来申报租赁所得
,避免重复课税。
举例来看,王老先生出租房屋,年租金100万元,并收取押金30万元,王老先生在申报当
年度租赁所得时,除了租金100万元外,还要再加计押金利息,以当年度邮局一年期存款
利率计算约3,000元,合计100.3万元计入租赁所得。
而假设王老先生将押金用来投资购买基金,当年度获配收益约2,000元,在报税时,租赁
所得部分可扣除2,000元,申报为100.1万元;另外再申报营利所得2,000元。
此外如果房客提早解约,或有其他违约事项,房东将押金没收,国税局表示,没收的押金
在税务上视为违约金性质,就要列在其他所得。
你可能会问,所得列在哪个名目下,有差吗?列租赁所得、营利所得、利息所得、其他所
得,对于要缴多少税会有影响吗?其实魔鬼藏在细节里,像是租赁所得,就有规定必要费
用率43%,各类所得的规定各不相同,非列于租赁所得中,就不能用43%来扣除成本及费用
喔。
地雷二、无偿出租
行走江湖,总会遇到“好人好事代表”,愿意无偿出租财产给他人营业,比如无偿借给朋
友当办公室,或是股东好心提供房产给公司使用,不过国税局提醒,无偿出租给他人营业
或执行业务,仍有可能须课征租赁所得!
有一个位于台北市信义区的案例,某位股东把名下房屋提供给某公司,作营业使用,这名
股东认为自己是无偿借给公司,并没有收取租金,无须申报租赁所得,然而,国税局的认
知跟他有很大的落差。
国税局认为,将财产无偿借与他人使用,如果出借房屋作为营业或执行业务使用,无论是
否约定无偿使用,都须依当地租金行情来计算房东的租赁所得,并申报缴税。
那如果无偿出租给他人,但没有供营业或执行业务呢?国税局提醒,记得检附经双方当事
人以外的两人证明确实是无偿借用,及法院或民间公证人公证的无偿借用契约影本,也要
确认确实并无营业、执行业务使用。
民众可能会问,那如果儿子刚出社会,爸爸把房产借给儿子独资开设律师事务所,这样也
要课税吗?其实税法没有这么不近人情,国税局表示,若房屋是无偿提供给配偶、直系亲
属设立独资商号或个人执行业务使用,就没有课税问题,爸爸不会因此须设算租赁所得。
地雷三、职业房东
房东出租房屋是否会涉及营业行为,必须视情况而定。国税局提醒,如果有设置店面或招
牌,或雇用人员经营租屋业务,就会被视为经常性营业行为,此时就必须办理营业登记,
报缴营业税。
一般而言,房东收取租金收入,只要扣除必要费用后,申报租赁所得报缴综所税即可。不
过若有设立招牌或招募员工,变成“职业房东”,就必须登记营业税籍。
地雷四、房客代垫税费
房客代替房东履行各项义务,例如由房客负担房屋税、地价税、二代健保补充保费等税费
,实质上是房东出租财产所收取的对价,房东在申报所得税时,应与现金租金合计申报租
赁所得。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11994/4483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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