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疫情影响缴税困难 申请延期最长1年分期3

楼主: sony577 (双姓:《姓名权》平等!)   2020-03-06 22:07:33
疫情影响缴税困难 申请延期最长1年分期3年
2020-03-06 20:04 中央社 / 台北6日电
财政部今天表示,纳税义务人若受到武汉肺炎疫情影响,无法一次缴清税捐,根据规定,
可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延期最长1年、分期最长可达3年。各税捐稽征机关将审酌个案情
形,从宽认定。
武汉肺炎疫情延烧,财政部表示,个人若因所服务企业受疫情影响,有减班休息或接受隔
离治疗、隔离或检疫等状况;营利事业受疫情影响致营运困难,造成收入骤减,无法于规
定缴纳期间内一次缴清税捐,可以依照规定向税捐稽征机关,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税款。
税捐稽征法第26条规定,纳税义务人因天灾、事变、不可抗力事由不能于法定期间内缴清
税捐者,纳税义务人得于规定缴纳期间内,向该管税捐稽征机关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税款

根据“纳税义务人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税捐办法”规定,应纳税捐金额未达新台币20万元
者,延期期限为1至2个月,分期期限为2至3期;20万元以上未达100万元者,延期期限为1
至3个月,分期期限为2至6期;100万元以上未达500万元者,延期期限为1至6个月,分期
期限为2至12期;500万元以上未达1000万元者,延期期限为1至12个月,分期期限则为2至
24期;若超过1000万元者,延期最长也是1至12个月,分期期限则为2至36期。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4394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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