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土地搬迁补偿费

楼主: profit (呼噜)   2019-11-13 11:23:04
各位税务先进早安,
想请教一个关于土地买卖涉及的所得税问题,
最近可能会出售一块房地,除了买卖价金,建商还有支付一笔土地拆迁补偿费。
上网查,土地拆迁费用会计入个人的综合所得税。
试算一下,所得税会暴增到40%的级距。
除了叫建商以个人名义赠与方式,或是直接把税金加回拆迁费之外,
不知道各位先进有没有其他避税方式?
谢谢。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11-13 15:06:00
用买卖啊!如果房屋是2012年8月之前取得,而且找不到购入成本资料的话,基本上就用房屋评定现值乘以一定%数,作为房屋交易所得。但那是例外,一般还是核实认列成本。 如果是产权有问题,无法过户就是另一回事了。其实把买卖金额全部灌在土地上,只要是104.12.31取得土地的话,基本上也没有所得税的问题。                  104.12.31以前我认为应该是可以克服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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