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我从我的户头领了一万元要付现,后来发现店家也收签帐金融卡,
就用签帐金融卡付掉这一万元。
现在手头上多了一万元现金,想说用自动存款机存回我的户头,
方便日后再使用签帐金融卡。
但税务机关会不会把这一万元当成我的额外收入,
在明年报税时列入我的所得税总额计算里,
或是要求我要证明此笔一万元非个人所得?
我目前户头都只有公司拨入的薪水,这一万元早已注定被列入所得税里,
所以领出再存回会被重复课税吗?先谢谢解答了,一时找不到这方面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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